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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生力军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5年12月23日 08:24:10

    □ 法制日报记者  张媛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今天上午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建议,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的生力军。

    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尚未形成

    报告指出,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检查发现,一些地方对完成这项战略任务的思想准备和应对能力不足,养老服务用地、融资、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国家支持政策在不少地方未能有效落地。

    报告指出,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普遍较低,贫困老年人救助水平有待提高,农村五保老年人分散供养和低保对象补助标准较低。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未解决。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刚刚起步,对失能、独居和高龄老年人的特殊照护工作严重短缺。补充性商业保险发展不充分,多层次多支柱的社会保险体系尚未形成。

    为把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到实处,报告建议,要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要统筹救助体系,推进制度整合,确保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积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着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

    “养老服务业现状总体上与中央要求和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报告分析,一是绝大部分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医疗、文化、体育等服务设施综合利用率较低,服务覆盖区域和服务人群有限,服务内容单一。二是养老机构的布局结构不合理,普遍存在城区“一床难求”、郊区农村养老院多有空置的状况;支持社会力量办民办养老院的政策措施不到位;面向失能、高龄等特困老年人的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严重短缺。三是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明显低于城市,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比城市更加突出。

    报告建议,要着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各级政府在加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同时,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区养老服务。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兴办家庭式、社区型养老服务机构,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推进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和物联网与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推动医疗资源向社区和家庭延伸。

    同时,报告指出,各级政府要高度关注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鼓励城市养老机构与农村养老机构建立对口支援和协作机制。在农村土地征收、宅基地改革等工作中统筹考虑农村居民养老的长效保障机制。发展农村社区服务,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疾病护理与康复等设施网点。

    将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发展规划

    报告指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严重不足。一是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力度不够。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在用地、融资、用人、政府补贴等方面缺乏统一、公正、公平政策和平等竞争的社会环境。政府有关部门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在市场准入、服务标准、定价机制等方面缺乏积极的政策引导和配套服务。二是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专业护理人才培养严重滞后。现有养老服务机构普遍存在招人难、留人难的困境。同时,取得资质的护理人员极度缺乏,服务质量难以保障。

    对于上述情况,报告建议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建立公平、公正、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机制,集聚民间资本,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的生力军。各级政府要着力解决在资源配置上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要求之间的矛盾,重点解决民营养老机构在规划、用地、金融等方面的问题。研究细化养老服务设施供地政策,鼓励租赁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盘活存量用地和利用集体土地支持兴办养老机构。研究制定养老服务业金融支持政策,创新养老服务机构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放养老信贷产品。

    同时,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报告建议,把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纳入国家人才发展规划,全面落实教育部等9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和储备。法制日报北京12月22日讯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