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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有效避免“关多久判多久”现象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5年11月3日 08:59:44

    法制日报北京11月2日讯 记者朱宁宁北京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从案发到判决仅13天,另外一起危险驾驶案仅用3天。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不仅及时惩治了犯罪,还维护了社会秩序。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司法改革事项授权进行的试点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今天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报告显示,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在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积极配合下,试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积极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实践,试点工作平稳有序,进展顺利。截至今年8月20日,各地确定基层法院、检察院试点183个,共适用速裁程序审结刑事案件15606件16055人,占试点法院同期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案件的30.7%,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12.82%。其中检察机关建议适用速裁程序的占65.36%。

    报告认为,一年多来,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刑事诉讼效率明显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充分体现,当事人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促进了司法改革整体推进。试点工作为完善我国刑事诉讼程序制度提供了实践基础,具有重大的示范价值和现实意义。

    报告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得到充分体现。刑事速裁案件被告人被拘留、逮捕的占52.08%,比简易程序低13.91个百分点;使用非监禁刑的占36.88%,比简易程序高6.93个百分点。通过减少审前羁押,对被告人从快处理、从宽量刑,更加准确兑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体现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精神,有效避免“刑期倒挂”“关多久判多久”现象,更好发挥社区矫正功能,利于罪犯改造和回归社会。

    试点工作还促进了司法改革整体推进。报告指出,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通过刑事速裁案件当庭宣判、当庭送达,推动办案责任制的落实和诉讼文书审批制度改革,对量刑规范化、庭审实质化、法官检察官额制等改革举措,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