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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人口减少近6700万人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3年12月25日 09:25:55

  法制日报北京12月25日讯 记者席锋宇国务院关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介绍,制定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两年来,我国贫困人口规模大幅减少,2010年至2012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近6700万人。

  报告介绍,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了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对贫困地区予以政策倾斜,积极推动贫困地区扶贫攻坚。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思路,国务院批准实施了武陵山等11个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全面启动了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贫困地区作为许多行业规划重点,被优先安排,限期解决突出问题,帮助贫困地区农牧民增加收入,行业扶贫取得显著进展。

  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以工代赈、产业扶贫、就业促进、革命老区建设、扶贫试点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目前,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已经启动实施1.5万个村、以工代赈已安排中央投资291亿元、已对212万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扶贫搬迁、组织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项目和小额信贷扶贫项目,安排资金28.25亿元。

  各方积极参与,社会扶贫不断加强。机关定点扶贫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一直是扶贫开发重要措施之一。2012年,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等310个单位首次实现对592个重点县的全覆盖。东西扶贫协作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2011年至2012年,东西扶贫协作投入帮扶资金(含物质折款)19.8亿元。

  此外,对西藏、四川藏区、新疆和赣南等特殊区域,专门部署有关扶贫工作。

  通过多方努力,这两年我国农村贫困发生率从17.2%下降到10.2%,重点县农民人均收入从3273元增加到4602元,年均增长18.6%,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贫困地区社会事业长足发展。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