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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询问:如何疏堵结合 提高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3年10月25日 16:54:07

中国人大网10月24日讯 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严以新提问

科技部部长万钢回答问题

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回答问题

财政部部长助理余蔚平回答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严以新提问说,近年来国家对科技投入大幅增加,对科技进步的驱动性起着决定性作用。但是,正如报告中指出的,项目经费使用存在着违规违纪问题。在近年的审计和专项检查中,仍发现不少虚假报销、挤占挪用、违规拨转等违规违纪行为,我们联想到日前科技部长万钢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谈及当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出现恶性问题,对此感到愤怒、痛心、错愕,要坚决杜绝经费管理上的问题。此外有一项调查显示,科研经费用于项目本身的仅占40%左右,阻碍科技资金分配和使用的根本问题尚未解决,这就是科技分配制度设计不合理与管理不到位,科技经费分配制度是重物轻人,劳务费与资金费所占比例太低,导致不得不违规作业;科研项目经费与从事研究人员的灰色收入关联太密切,不仅使科研人员将不少精力花费在获取更大经济利益上,也容易产生学术腐败。因此我有两个问题,一个是疏,一个是堵。疏就是如何改变科研经费中见物不见人的局面,进一步加大科研经费中涉及人员经费的比例,这个问题可能跟刚才许为钢的有点类似,这个比例到底是多少比较合适?堵,就是准备采取何种措施,减少乃至切断科研经费与灰色收入的关系,能够保证科研人员有合理稳定的收入,将个人的科研经费投入到完成科研项目上来。谢谢。

科技部部长万钢回答说,近年来,审计署加大了对科技经费审计力度,有力地保障了科研经费的安全,促进了科研经费的规范使用,据我们了解,近几年审计中所涉及科研经费管理的问题,相关部门都已经按照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进行了整改,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已移交纪检或者司法部门依法处置并且向社会公开。从2011年起,也就是“十二五”的第一年,科技部实现了对所有的“973”、“863”、支撑计划结题项目开展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覆盖率达到100%。目前已经验收审计的有11765个课题,因为所有的数据都在我们这里,我可以负责地告诉各位委员,从审计结果看起来,大多数课题实施的情况是好的,课题承担单位也认真负责,一些违规的现象得到了及时整改,违法违纪现象是极少数。但是这些现象一旦发生,就会引起科技人员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制定中央6号文调研过程中,特别是今年教育实践活动当中一系列座谈会和促膝谈心活动当中,许多科技人员对极少数违法违纪现象表示了极大的愤怒,他们认为这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它会危及我国的科研事业,明确要求我们要主动曝光,向社会表明我们对违法违纪现象的零容忍。同时也建议我们要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形成科技经费共管的合力。

万钢说,我们通过对一些违规现象深入地分析,也确实发现我们在一些经费管理制度上的问题。我刚才点了几个,我们针对预算编制服务不到位、预算实施监管不到位、预算调整太复杂、结余资金处置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对于编制预算的环节,我们加强了管理办法的培训,对课题单位的财务人员,评审人员,相关事务所进行了50多场、21000多人次的培训。刚才我也说了,目前科技项目的预算有间接经费和直接经费,涉及到研究生的费用和外聘专家咨询的费用属于直接经费。我们在明确项目规定情况下,把直接经费的科目调整的审批权交给法人单位,但是我这里也要讲清楚,不是我不监管,我还有下面的职责。在项目申报的环节,我们实现了全程信息化和视频答辩全过程录音录像,做到申报评审过程中的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在节省科研人员时间和差旅费的同时,重要的是落实严格的痕迹管理,也就是说,申报审核过程当中,每一个人的操作都会记录在案以备查。目前,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和相关部门正在制定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改革的措施,包括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信息系统、国家科技报告体系,实现各部门科研立项、科研经费监管工作的信息共享。包括强化法人责任,我刚才也说了,我们正在考虑是不是要把结余经费放到实施效果好、管理规范的单位,让他们继续用于科研。包括建立科技信用管理制度、依法惩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经费管理问题全社会关注,通过对过去工作的一些反思,我们认识到,我们现有的科技经费使用监督管理不到位,反映了我国科技经费管理制度与全社会科技投入快速增长的现状不适应,与科技创新发展的规律不适应,因此管理的思路和方式必须转变。也就是说,从主要由政府管理向社会共管的方向转变。

万钢说,下一步,科技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着力构建由管理部门、承担单位、科研人员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同时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加快科技投入统筹协调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重复、分散。二是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信息系统和科技报告制度,实现各部门科研立项、科研经费配置、科技项目验收和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高透明度。三是继续加大科研经费管理规章制度的培训力度,提高法人单位的财务和科技人员管理水平,同时加强科技经费巡视制度,督促这些法人单位建章立制、依规行事。四是建立科研信用管理制度,强化法人责任,奖优惩劣。对于管理规范的法人单位,我们要减少巡视;对于疏于管理的单位,收回下放的权利;对于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人员我们要记录在案,科研信用记录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科技部管理的科研经费是中央财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带头先行先试,成功的经验要及时地推广,带动全局。关于人员经费的问题,我已经在前面的回答中提到了,我希望科研人员创造的成果能够尽快地变成社会现实的生产力,也为个人创造一定的收益。企业目前已经在技术交易市场当中占的份额很大了,我们怎样解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将来科研成果的处置权和分配权,把他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他们的成果能够转化出来,在这方面要做很多的工作,也希望得到各方面的支持。谢谢。

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回答说,我主要就高校的有关情况作简要的补充。应该说,高校始终高度重视对科研项目和经费的管理,近年来也取得了比较好的进展。根据统计数据,高校R&D经费2002年为130亿元,占全国的10.1%,到2012年高校的R&D经费增加到780亿,增长的幅度是比较大的,占全国R&D经费支出是7.6%。从2002年到2012年十年期间,高校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的比例基本上保持在70%左右,在自然科学奖上获奖的比例由50%提高到58.5%,科技进步奖的比例由28.8%提高到43.2%。但高校申请专利授权量占全国的比重总体还是比较低的,但应该说有明显的提高,由2%提高到5.6%。论文发表的总量占全国的比例由2002年73.7%稳步提升到2012年的82.8%。这些虽然不能全面地反映高校科研情况,但这些数据反映了高校科研工作的总体进展。随着高校科研经费渠道的多元化、复杂化,我们也认为现在高校确实存在一些科研经费使用不当,甚至个别违纪违法的现象,大家对这些现象是深恶痛绝的。我们认为加强对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非常必要。教育部结合高校科研的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第一,着力完善科研经费的监管机制。2011年教育部专门制定了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五年工作计划,为了探索科研经费管理的新机制、新模式,启动了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试点工作。2012年制定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管理的意见,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科研项目管理,二是科研经费管理,三是规范高校科研人员的行为。为了贯彻落实这些意见,教育部还专门召开了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视频工作会议,并对高校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第二,积极推进学术诚信教育,这对高校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都非常重要。2011年我们专门印发了有关意见,启动了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与治理行动,而且还联合中国科协等单位面向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新上岗的导师和青年科技工作者进行科学道德、科学能力等方面的专题宣讲,应该说面比较大,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第三,全面加强监督检查。我们把2013年确定为教育经费管理年,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了专项检查。第四,严格查处一批违法违纪案件。2012年以来我部查处了一批案件,目前正在对2013年上半年的专项检查和巡视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核查。下一步的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增强各部门的监管合力,加强和有关部门的合作,使有关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第二,完善机制和制度,对高校来讲,要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监管制度,逐级落实监管权责,并且要推行分类评价和开放评价机制。第三,推动落实整改工作,我们现在已经通过检查反馈高校意见,督促加强整改,及时纠正问题。最后,促进检查的科学化。我们做好下半年高校的检查工作之外,2014年我们还将推进部署高校科研经费的监管检查工作。高校科研经费与管理涉及很多共性的政策问题,我们也希望这些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教育部直接管理的经费很少,所以我们将配合做好相关政策的制定工作。

财政部部长助理余蔚平回答说,我补充一点情况。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第一,科技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资金分配和有关管理。第二,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具体的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第三,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总的财政科技资金的预算分配,并会同相关科技管理部门制定经费管理制度,开展财政的综合监管。在制度建设方面,这些年,第一是在综合层面建立了预算管理、会计管理、票据管理、现金管理、政府采购等财政财务的制度体系。这是一个基本的制度体系,下一步也需要进行一些必要的完善。第二是在规范项目承担单位的行为方面,我们有事业单位的财务规则、科学事业单位和高校的财务制度等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已经出台了一个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这个内控规范在企业早就已经实行了,而且效果很好。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规范,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还是一个很好的制度。下一步重点要抓好内控规范的执行。在项目层面,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些覆盖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制度体系,下一步需要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专家等各方面的职责权限。这里和有的委员提到的是一样的,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要尊重科研活动的规律;二是在财政预算管理方面赋予承担单位一定的管理权限。在这些方面,刚才万部长也提到了,在直接经费的调整上,预算单位是有一定权利的,作为制度规定,对出差、开会等等做了限制,不可调增,可以调减。下一步要进一步尊重科研活动的规律,强化项目承担单位的管理责任,增加单位权限等方面还要进行一些改进工作。除此之外,下一步还需要加强宣传、培训。另外,事实上这里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要积极推进解决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比如收入分配,最终还是要靠深化科研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这个主渠道来解决。

严以新委员说,我补充两点建议。第一,除了加强管理之外,一是加强公德教育,科研人员要有法律意识,不能明知违法还去做。第二,制度上是否可以使合法收入公开化?比如像美国高校拿9个月的工资,另外3个月可以从科研项目获得。就是在制度源头的设计上,使科研人员的收入合法化,能够在阳光之下运行。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