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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3-7-3 08:47:03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近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时,一些常委委员认为,应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车光铁委员建议,应将强化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公安机关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大力度,抓好落实。一方面应该重点加强内部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确保监督措施有效覆盖执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应主动争取和接受外部监督,通过进一步扎实深入地推行警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不断推动和强化公安机关自身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执法,让人民满意。

  罗亮权委员说,要以信息化为依托,强化公安机关的内部管理,实行执法办案全程监控,执行执法网上监督,严格错案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