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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应该改变报告方式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3年6月29日 09:21:13

  法制日报北京6月28日讯 记者张媛 今天在审议国务院关于201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任茂东委员建议,审计报告应该改变报告方式。

  任茂东指出,审计报告大篇幅介绍的是其他内容,与现在执行预算的审计有差距,建议改变报告方式。他表示,应该根据预算情况来审计。预算分为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会保险预算四大类,可以通过审计来说明财政报告收入是否准确、支出是否真实。支出也同样,四大类中支出是不是这样执行的,跟财政报告是不是一致,都要在审计报告中详细说明。其他审计情况要根据审计法规定进行报告。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