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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

农村金融立法有望适时启动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3年6月28日 08:39:24

  □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报告

  法制日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于呐洋 受国务院委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今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关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介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相对滞后,推进现代农业体系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农村金融承担起历史使命。下一步,将研究推动农村金融立法。成立专题工作小组,对制定农村金融促进法开展可行性研究。加快推动政策性银行立法。

  报告指出,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面临一些突出问题,部分问题无法通过市场和行政手段解决,需要适时启动相关农村金融立法。解决农村抵押担保难、遏制农村资金外流和加强农村金融消费者保护是当前需要通过立法予以推进的重点问题。与巨大融资需求相比,农村合格抵押物匮乏,作为农民最主要资产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设置问题尚存在法律障碍。县域存款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农村资金外流问题依然严重,无法通过市场和政策引导得到解决。

  农村保险服务网点达2.2万个

  法制日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于呐洋 关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介绍,农村金融服务网络覆盖范围扩大。

  报告指出,2009年以来,以促进城乡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为核心,启动了全国偏远地区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全覆盖工作,累计解决1249个乡镇的金融机构空白和708个乡镇的金融服务空白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重心下沉,乡镇网点功能进一步丰富。截至2012年末,县域物理网点数量达到11.3万个,在40万个行政村设置了助农取款服务点,小额取现转账电话覆盖30.4万个行政村。农村保险服务网点达到2.2万个。

  强化监管贯彻农业保险条例

  法制日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于呐洋 关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介绍,要加快推动农业保险发展,认真贯彻农业保险条例,巩固种养殖业保险,大力发展农房、农机具、渔业、设施农业保险,积极开展地方支柱农业和区域优势品种保险试点,扩大重要“菜篮子”产品保险覆盖面。

  报告介绍,下一步要强化农村金融专业化监管。继续探索完善分类监管制度,加强涉农贷款的投向监管,保证有效支持实体经济。认真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推行“五公开、三到户”的工作要求,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建立健全资本市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加大对农户等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加强农村金融知识普及工作。

  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三农”

  法制日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于呐洋 关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介绍,下一步要健全完善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

  报告介绍,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挥好杠杆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三农”。强化部门沟通协调,研究建立由银监会、农业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证监会、保监会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重点是系统梳理完善现有政策措施,提高政策支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建立导向明确、激励有效、约束严格、协调配套的长期化、制度化的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