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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声琨:错综复杂形势提出新挑战

浏览字号: 来源: 人民日报 2013年6月27日 08:31:17

  6月26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时表示,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008年9月以来,公安机关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持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经过不懈努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公安执法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执法办案场所面貌焕然一新,执法管理更加科学、系统。

  刑事案件仍处于高发态势

  在分析公安机关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时郭声琨说,当前,随着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社会结构和执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迫切需要公安执法工作与之主动适应,积极调整。

  ——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发展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新要求。党的十八大对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设法治中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李克强总理要求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让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

  ——错综复杂的维稳形势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新挑战。当前,各种社会矛盾往往以案件事件的形式进入公安执法领域,治安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刑事案件仍处于高发态势,一些新型违法犯罪不断出现;有些社会成员维权意识增强但法治意识薄弱,合理诉求与不合理的表达方式相互交织,暴力抗法、暴力袭警等案件事件时有发生,公安机关执法难度加大,公安行政管理职责加重。与2008年相比,2012年全国暂住人口数量增加43.6%,机动车保有量增加41.2%,出入境人员总数增加31.4%;特别是通过互联网散布谣言、实施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日趋增多,行政管理的复杂性不断加大。

  ——公安执法能力和相关保障仍显不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公安机关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执法规范化建设还存在发展不平衡、成果不巩固的问题。同时,公安机关警力效能有待增强,现行法律制度尚未完全满足新形势下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

  建立健全错案必纠有错必罚问责体系

  在谈到下一步工作考虑时,郭声琨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建设法治中国的总要求,在深化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基本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制度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公安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社会稳定、实施管理服务的能力明显增强,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显著提高。

  ——继续加大组织推动力度。进一步提高全体公安民警特别是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重大意义的认识,站在更高的起点、以更宽的视野组织和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积极推动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加强与立法机关的沟通,积极推动惩治恐怖活动、有组织犯罪、网络犯罪等方面的立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的修订。加强应对突发事件、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执法制度建设。理顺公安执法工作体制、机制。

  ——进一步深化执法监督管理。严密执法过程管理,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强化案件质量审核把关。进一步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错案必纠、有错必罚的问责体系。改革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

  ——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培养民警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尊重和保障人权、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狠抓民警规范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公安执法保障。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公安执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