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身份尴尬亟待明确
法制日报北京12月23日讯 记者郭晓宇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指出,乡村医生的作用不可或缺,他们的定位亟待明确。
报告中指出,乡村医生是为农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力量。近年来,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的问题日益突出,主要集中在乡村医生身份待遇、养老保障、后继乏人等方面。
报告提到乡村医生的问题,胡振鹏委员感到很高兴。他说,农民最直接、最基本的医疗保障首先靠乡村医生。作为乡村医生来讲,对于组织计划免疫、治小病防大病,以及大病治疗之后的护理或者辅助治疗,起到基础性、不可或缺的作用,其公益性是十分明确的。
自从撤社建乡以来,把乡村医生定为自由行医,村卫生所也变成了家庭诊所,这个定位一直没有改变。胡振鹏委员说:“报告中说这是个历史问题,对这句话我不赞成。”他介绍说,乡村医生的前身“赤脚医生”是我国公共卫生史上最辉煌的一页,上世纪七十年代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向第三世界推广中国“赤脚医生”的经验,所以不能把它当作历史遗留问题,主要问题是后来把村卫生所、乡村医生推向了市场,改变了其公益性质。
胡振鹏委员认为,应该首先明确村卫生所的定位,它是我国最基层、最基本的一个公共卫生服务部门。“这个认识不统一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胡振鹏说。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施作霖是福建省妇幼保健院院长,他也曾当过两年“赤脚医生”。施作霖非常赞成胡振鹏委员提出的有关乡村医生的意见。他说,“如果后来我没有考上大学,可能到现在也还是一个‘赤脚医生’,跟全国80万乡村医生一样的命运,没有身份,没有劳保,没有福利。”
施作霖说,上世纪七十年代,我国在世界上有两个新鲜事物,一个是“赤脚医生”,一个是民办教师。1997年,民办教师经过考试转为正规的教师,享受准公务员的待遇。但是这80万的赤脚医生,到目前为止他们的身份还都不明确。
到底对这80万乡村医生如何解决、如何定位?“我去农村调研过,乡村医生大概都是60岁左右的老人了,最低的每个月只有100来块钱补助,连农村的五保户都不如。但是按照法律规定,这些人都是属于违法行医的。”施作霖说,如果身份不明确的话,乡村医生将会后继无人。
“长期以来,乡村医生作为我国县、乡、村三级卫生医疗体系的网底,肩负着为农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职责。”符桂花委员关注的是乡村医生的待遇问题。她说,近几年来,乡村民办教师、农业科技员、牲畜兽医员都陆续列入了农村“六员”,是接受财政补助的序列之一,但是乡村医生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只能靠药品的微薄收费维持,生活很艰苦。她建议在“医改”中对乡村医生的待遇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