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大监督的重要举措
毛 磊
8月27日上午,正在北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联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有组织地开展了专题询问。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等多位负责人到会回答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
有计划、有组织、有准备地集中对特定议题进行专题询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是第二次。今年6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国务院关于2009年度中央决算的报告首次开展了专题询问。这是常委会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提高监督工作水平的有益尝试,是依法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创新监督工作方法的一项新举措和新探索,不仅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实效,而且丰富了人大监督工作方式,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和亮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今年3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指出,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根据监督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决定的精神,今年我们将选择代表普遍关心的问题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专题汇报,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要请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答复问题。
在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闭幕时,吴邦国在讲话中强调,要认真总结开展专题询问的经验,完善下一步专题询问工作方案,围绕专项报告,将社会普遍关注、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作为询问重点,使专题询问开展得有声有色、更富实效。
根据监督法等相关法律,询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一个重要方式,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有关情况的一种手段,是人大的职责。也只有代表民意的人大,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才能使人民的福祉得以实现,使我们的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其实正是人民批评和监督权力的过程,只有这样的监督权拥有顺畅的路径和完善的制度保障,才能最终实现为民谋利的价值旨归。那么,此次专题询问的有益尝试,无疑是对这条权力监督路径的强调与保障。
强调人大对“一府两院”的询问权,这是国家民主政治逐渐成熟的过程。中国民众之所以关心“人大询问”,想知道的是,政府所花的每一分钱是否都对公众有所交代,政府所作出的每一项民生政策是否都经得起民意的推敲。如此,人大领民意询问、监督之职,政府安行民生之政,民意方才能得到伸张。人们期待着。
相信通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人大代表的实践,通过媒体的传递,通过人民群众的知情与观察,依法开展专题询问活动,将成为人大常委会开展日常监督的一种具体方式,将成为中国政治的常态,在国家民主和法治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