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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传秀:提高统筹层次,逐步实现养老金全国统筹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年5月6日 15:17:27

中国人大网讯 2009年4月23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乔传秀审议时说,李学举同志受国务院的委托所作的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比较符合实际情况,也比较全面。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成绩不小,相当多的农民受益匪浅。但同时我们也确实应该看到,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应该引起高度的重视。

乔传秀委员说,我对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谈点建议。农民工是我国经济建设中重要的生力军,是国家的宝贵资源,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李学举同志在报告中已经说到,我们现在的农民工总数已经达到2.3亿人,其中在城市就业就达到了1.4亿,应该说党中央、国务院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对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特别重视,农民工感受很深,受益直接。在整个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农民工是一个重要的群体,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是新形势下调整国家、企业、城镇职工和农民工个人四者之间利益关系的重大问题,也是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要进一步正视和认真解决的问题。李学举同志在报告中,已经对农民工社会保险要研究关注解决的重点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思路。我提几点具体的建议。

第一,要依法让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的要求,让稳定就业的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一样,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确保其享受同等的待遇。用人单位应该依法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督促用人单位为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努力来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的社会保险权益,应该按照现有的法律强化征缴扩大覆盖面,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第二,要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要允许参保的农民工在转续社会保险关系时,不仅要转移个人账户的余额,而且也接续与本人缴费对应的基础养老金的权益。因为农民工就业岗位相当多的比例是不够稳定的,这就带来一个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问题,也正是由于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制度没有建立,机制没有形成,也才使得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不高,应该从法规、政策的层面来加以完善。据我们调查,部分区域的农民工退保率达到了90%左右,而且仅拿到本人缴纳的投保资金,造成农民工总参保不受惠。这对农民工的参保权益是一个侵犯。

第三,要提高统筹的层次,逐步实现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适应流动及保护农民工权益的需要,应该为农民工建立过渡性的个人账户制度。如果能够尽早实现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当然更好。不能在短时间内实现这一目标的话,应该建立过渡性的一种制度办法,来维护农民工参保的权利。

第四,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的水平。目前社会保险缴费,特别是养老保险缴费的门槛较高,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20%,个人是缴纳工资的8%,这对于收入很低、负担很重的农民工而言,是一个不小的负担。直接影响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因此,有必要降低社会保险缴纳的水平。

第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原来已经参加商业保险的有关行业,要转为参加工伤保险,进一步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努力扩大覆盖面。使农民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责任编辑: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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