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监督工作 > 审议意见

对医师队伍管理情况和
执业医师法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9年5月14日 09:14:54

    4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马晓伟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医师队伍管理情况和执业医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共有70人次发言。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医师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基础,是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力量。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医师队伍建设,将执业医师法的修改工作列入本届立法规划,把听取审议相关专项工作报告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回应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切。出席人员充分肯定国务院和有关方面的工作成效,认为报告总结工作全面客观,分析问题深入精准,改进措施切实可行。同时强调,要认真落实法律规定,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执业保障,破解医师队伍建设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医师队伍,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优质医疗服务。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以强基层为重点,优化医师资源布局

    部分出席人员认为,当前医师队伍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是总量不足、布局不均衡,基层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缺少医师现象较为普遍。从数量上看,农村每千人口医师数仅为城市的45%。从质量上看,基层医师的学历资质仍然偏低,很多地方招不来,也留不住,与群众“能看病、看好病”的要求不相适应。一些出席人员提出,要在教育培训、工作环境、薪酬待遇、激励机制、舆论宣传等方面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鼓励医师服务基层、扎根基层,补齐基层服务能力短板。建议:(1)稳定现有的基层医师队伍,落实各项待遇措施,鼓励在岗医师提升学历层次、接受拓展培训,研究解决乡村医生的资格认定、养老保障和退出机制等问题。(2)探索建立“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的人才管理机制,开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结合本地需求开展医学生定向培养。(3)推动大城市、大医院的医生到基层出诊,将基层服务年限与职称考核等挂钩,充实基层医疗队伍,带动提高基层医疗水平。一些出席人员强调,要把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的突破口,加大培养力度,改革执业方式,满足百姓常见病诊疗、预防保健、康复治疗、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基层医师队伍建设的难题,需要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来破解。比如,深入推进分级诊疗,严格控制城市医院规模,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借助“互联网+”医疗等现代化手段,让群众足不出户看名医等。

二、加强医师队伍的培养和管理

    一些出席人员提出,要适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加大医师教育培养力度。建议:(1)通过政策引导和机制创新,全面加强儿科、精神科、麻醉科、公共卫生等紧缺学科的人才培养,统筹解决紧缺专业人才问题,推进各学科人才协同发展。(2)深入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理界定规范化培训期间的执业范围,做好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衔接。(3)提高医学院校教学质量,对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较低的院校实施“亮黄牌”机制,限制其招生数量,将其招生指标在全国范围内调剂。(4)着眼提高临床实践能力,加大人才培养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的权重,促进医院增加教学投入,切实发挥医院教学主体作用。(5)研究解决当前医师人才紧缺和培养周期长之间的矛盾。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要完善医师定期考核制度,促进医师不断提升执业素养。建议:(1)加强对医师协会定期考核工作的指导,保障考核经费与后续培训经费。(2)以品德、能力、业绩为主要依据,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可区分“科研型”和“临床型”制定不同标准,或参考驾驶证计分管理模式,制定计分规则。(3)强化定期考核结果在职称晋升、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运用。(4)建立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和执业信息公开制度。

    一些出席人员建议,借鉴律师、注册会计师“业必归会”的做法,规定执业医师必须加入医师协会,赋予医师协会在医师准入、注册备案、继续教育、奖励处分等方面管理职能,释放行业自律和自我管理潜能,降低行政成本。一些出席人员强调,要完善医师退休制度,允许自愿延迟退休,鼓励退休医生到社区卫生机构、乡村医院诊所发挥余热。一些出席人员提出,要贯彻中西医并重的卫生方针,制定有中医执业特点的培养、执业、管理等方面政策;拓宽中医执业范围,使中西医结合专业学生可自愿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加强中西医之间的互学互鉴,推动中医药长足发展。

三、完善激励保障机制

    部分出席人员提出,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两个允许”的重要指示,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提高医师的职业尊严感和工作积极性。建议:(1)落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分配自主权,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允许放宽现有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2)以服务质量、数量、患者满意度为标准,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工资水平,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人员倾斜,做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3)在合理拉开收入差距的同时,兼顾不同学科之间的平衡,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统筹考虑编外人员薪酬待遇。(4)探索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方法。有的出席人员强调,要关心关爱医务工作者,通过合理配置岗位力量、保障休息休假权益等方式,切实减轻医生工作压力。

四、切实保护医患双方权益

    一些出席人员建议,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加大对医师开大处方、吃拿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力度,持续为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有些出席人员提出,要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置和防控机制。建议:(1)畅通患者投诉渠道,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多元化解决医患纠纷。(2)依法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3)建立医师责任保险和医师健康保险制度,减轻医师和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压力,降低医师执业风险。(4)抓好医务人员安全管理,提升医院与公安、保卫的应急反应能力。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建立医生终生禁业制度,有效规范医疗行为,净化执业医师队伍。

    一些出席人员强调,应加强医疗服务的人文关怀,注重培养医生的人文素养,加强医患沟通,提升群众就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加强医生医德建设,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将“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贯穿医疗服务全过程。有的出席人员提到,应加强对医学规律、医学局限性的宣传,增强理性认知,引导合理预期,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打下良好基础。

五、加快修改执业医师法

    部分出席人员建议,加快启动执业医师法的修改工作,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律,对与改革发展不适应、与其他法律不协调的条款加以完善,为推进医师队伍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建议:(1)完善关于试用期满一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规定,解决试用期的执业资质问题。(2)深入研究多点执业带来的医疗纠纷、职务晋升、社会保险、病人转诊等一系列问题,在法律修改中予以明确。(3)关注研究远程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诊疗模式,完善相应执业规则。(4)增加弘扬医师职业道德的有关内容,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比如,在抢救生命或其他特定情况下,明确医生的豁免权,弘扬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精神。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