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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7年11月20日 11:02:23

    11月2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共有88人次发言。2日下午,张德江委员长主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联组会议,结合审议该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共有8人次发言询问,王勇国务委员参加专题询问。现根据会议发言和询问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把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履职尽责重点方向,从立法和监督两个方面持续发力。张德江委员长亲自担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队赴陕西、湖南等省进行检查,向常委会会议报告执法检查情况,参加分组审议,并主持开展专题询问。出席人员高度评价执法检查组的工作和执法检查报告,普遍认为这次执法检查力度大、覆盖面广、工作实,突出问题导向,回应人民期待,报告总结成绩客观全面,分析问题全面精准,提出措施科学可行,是一个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求真务实的好报告。希望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切实改进工作。大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防治固体废物污染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全面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统筹推进“固废法”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实施,推动环境质量有效改善,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部分出席人员认为,全社会对固体废物污染的严重性和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亟待提高,应切实把宣传普及党中央治理固体废物污染决策部署和“固废法”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积极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有些出席人员提出,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直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才听说有“固废法”这部法律,有的领导干部还没有彻底纠正发展经济可以牺牲生态环境、先污染再治理的错误观念。应将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治理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和健康城市、环保模范城市、乡村振兴等创建活动的测评体系,纳入对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用具有约束力的指标督促各级领导干部重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有些出席人员认为,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固体废物防治知识教育十分重要,建议把环保知识有机融入学校自然地理、思想品德、法治教育等课程,组织进行有关垃圾处理方面的考察参观、科学调研等活动,让孩子从小树立环保意识,“小手拉大手”,助推全社会加快形成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人人负责意识。

    部分出席人员认为,应当全面把握和贯彻落实“固废法”确立的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原则,努力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协同推进。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危险废物治理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处于首要位置,是无害化处理的主战场。我国危险废物一半以上由产生单位自行处置,一些企业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将危险废物混同普通垃圾进行简单处理,甚至违法转移、倾倒,造成严重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应当加强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完善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名录,细化分类,依照企业产量、医院床位等科学核定其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产生量,交由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统一处理,切实堵住危险废物治理和监管中的漏洞。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应创新危险废物监管方式,依托“互联网+”,建立省级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依托环境科研力量,建立国家及省级化学品和危废鉴别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循环利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出台不同种类危险废物循环处理方案,鼓励跨行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放开危险废物处理的政府指导价格,对以综合利用方式处置的危险废物的跨省转移管理,进一步规范和简化管理程序,盘活全国危险废物处理能力。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近些年,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化解过剩产能等,初级产品、原材料和装备制造等产业能耗物耗减量成效明显,但消费品生产、销售中的过度包装等老问题仍然突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总量仍在快速增长。应下大力气宣传和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持之以恒反对铺张浪费,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成为全民的共识。应着力从源头上减少消费领域固体废物产生量,强化对产品包装的规范,督促生产企业改进包装材料和设计,提倡和奖励精简包装、绿色环保包装,限制一次性物品的生产和使用。应积极研究处理电子商务、快递送餐等新服务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的包装垃圾剧增的新问题,明确相关领域政府部门监管职责和经营者责任,推动电商、餐饮以及快递企业探索改进包装物使用方式,回收利用包装物。

    有些出席人员认为,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应进一步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生产企业重视和建立产品回收体系,加快实现对废弃产品的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上大显身手,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产业。有的出席人员提出,资源再生产品“循环”但不“经济”的现象比较突出。如用粉煤灰、煤矸石等固体废物生产的新型建筑材料,其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较高,竞争力受到限制。建议加快淘汰能耗物耗较高的传统生产技术和产品,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资源化再生产品推广应用政策,强化政策导向执行力度,发挥政府带头示范作用,政府采购优先选择再生资源产品,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部分出席人员提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抓的大事。生活垃圾没有实现分类,不仅回收利用难度大、成本高,还导致填埋、焚烧过程中产生新的有毒有害物质,带来新的环境污染。应切实抓好分类投放这个源头,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类垃圾属性,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普及,让居民有详细依据对日常生活中各类垃圾进行正确分类。应改进分类垃圾收集转运方式,借鉴国外成熟成功经验,对不同种类垃圾实行分时间、分车辆收集转运,避免“前分后混”。应把推行垃圾分类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发挥居民委员会、社区组织以及专业环保社会组织作用,加强对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加强对居民分类投放垃圾的引导和监督。应加快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保障,坚持奖惩并举,规范约束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置全过程。有些出席人员提出,一些城市出于缓解城市承载压力、改善城市环境等考虑,“一刀切”限制、取消原有废旧物品回收渠道和周边相关回收利用企业,不利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应着眼长远、统筹考虑,引导和支持传统废旧物品回收利用渠道、产业同推行垃圾分类新要求新举措对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技术水平,更好发挥在保护环境和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中的作用。有些出席人员提出,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大部分以填埋方式处理,不仅占用消耗土地资源,还有产生渗滤液污染地下水的二次污染风险。应围绕实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的到2020年垃圾焚烧处理率40%目标,加快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积极应用先进适用的焚烧处理技术装备,确保焚烧排放和产生的废物达标。应针对我国生活垃圾含水量高、热值低、厨余物比重大的特点,大力发展适合我国实际的焚烧余热利用、卫生填埋等垃圾处理方式和技术。

    有些出席人员指出,我国人民群众生活不断改善,电子消费产品日益丰富、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汽车走进千家万户,带来了电子垃圾、报废汽车数量快速增长的新问题。应积极打造废旧电子产品、汽车回收拆解利用产业链,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有些出席人员认为,发展以电动车为代表的新能源车是未来趋势,但对电动车电池回收利用问题应未雨绸缪,提前谋划。建议明确电动车及电池生产者的责任,督促其加快研发安全环保车用电池产品,建立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废旧汽车电池处置利用技术研发应用。有的出席人员提出,目前城市充斥着形形色色的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甚至四轮车,生产标准、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所用电池在环保和回收利用方面存在较大隐患。应尽快对这类电动车辆及其电池的生产和回收利用加以规范。

    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农业种植养殖废弃物主要是畜禽养殖粪污、农作物秸秆、农用地膜三类,应强化技术集成,推进种养结合,推广循环农业生产模式,在畜禽粪污、秸秆的资源化综合利用上下功夫,全面推广可降解地膜,加大废旧地膜回收工作力度。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对于农村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不应一概而论实行集中处理,对于一些区域面积较大的地方,集中处理垃圾的收集转运成本过高,长期实行难以为继。建议重视发展农村沼气、生物天然气等,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就近处理。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中西部地区一些地方矿产资源开发持续数百年,大量尾矿堆存,维护设施陈旧,固体废物特别是重金属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地方自己治理十分吃力。建议把跨时代、跨区域、跨所有制尾矿库整治开发利用纳入国家规划,安排资金进行统一治理、统一开发。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政府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机构执法能力。执法检查发现,各地固体废物监管机构不全、人员力量不足、监管能力薄弱的问题比较突出。党的十九大对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作出部署,提出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其中一项职责就是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重大决策部署,抓住改革机遇,科学合理设置固体废物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部门分工,加强基层固体废物监管力量,切实提高监管水平。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固体废物处理企业的财税、产业政策扶持,落实固体废物处理企业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给予垃圾焚烧发电入网政策支持,鼓励社会资本通过BOT、PPP等方式参与固体废物处理。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固体废物治理需要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科技部等部门认真研究,尽快落实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组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议,鼓励具备科研能力和监测、检测技术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应当加强固体废物防治领域科研攻关,设立相关基金,支持科研机构开展固体废物污染机理等基础性研究和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应用技术研究。

    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应进一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创新。各地方、广大群众在实践中创造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改善环境和处理垃圾的好做法好经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重视发现、总结、推广。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对废弃后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在出厂时征收拆解处理基金的政策应当进一步完善,扩大基金征收覆盖范围,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征收标准,给予废旧产品拆解处理企业的基金补贴应当及时拨付到位。有些出席人员建议,改革完善当前政府财政补贴废旧产品拆解处理基金的做法,实行“用者自付”原则,将需征收的基金纳入产品销售价格。有些出席人员认为,过去饮料厂家在销售玻璃瓶装饮料时实行交纳包装押金的做法,对高效回收包装瓶发挥了重要作用。应研究建立和推广有利于产品包装物、废旧产品回收利用的押金制度。

    有些出席人员建议,应深入分析此次“固废法”执法检查发现的法律制度上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问题,尽快启动“固废法”修订工作,同时对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加以完善。应针对工业固体废物、矿山废渣、危险废物、医疗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畜禽粪便等主要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分别制定专门的配套法规,细化制度约束;督促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大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

    在联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就依法防治固体废物污染、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和提高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和加快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提高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推动包装垃圾源头减量和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强化医疗废物监管、深入宣传普及“固废法”教育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国务委员王勇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的9位负责同志也到会应询。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