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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7年9月26日 14:36:22

8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永富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共有80人次发言。同日,吉炳轩副委员长主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联组会议,结合审议该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张德江委员长出席联组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参加专题询问。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拓展了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开创了扶贫开发事业新局面。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本届以来两次就扶贫开发工作听取专项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积极作用,有效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出席人员充分肯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指出,我国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要深刻领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要战略思想,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把脱贫攻坚作为履行我们党的庄严承诺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部分出席人员认为,应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入,确保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一些出席人员提出,应强化政府投入的主导作用,把深度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摆在优先位置,严格按照规定免除地方配套资金,减轻县级财政压力。进一步完善县级脱贫资金整合利用机制,加大财政扶贫资金、城市对口帮扶资金、企业扶贫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的整合使用力度,适当放开渠道、门槛、配套等约束限制,给予县级更多自主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连片贫困地区的扶贫资金分配,应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实现公平共享。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大对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一些出席人员提出,应充分发挥金融精准扶贫的重要作用,用足用好扶贫小额信贷等现有政策措施,创新更多适合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产品,推动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下沉;对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给予贷款优惠,扶持脱贫产业发展;完善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政策性农业保险等配套措施;积极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金融服务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机制。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把发展产业作为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带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一些出席人员认为,应根据贫困群众的能力需求、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市场为导向,精准制定产业扶持政策,有计划发展贫困地区经济;要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帮助拓宽销售渠道,推动落实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通过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户等新兴经济主体,将贫困户纳入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体系,建立贫困群众与新兴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风险共担机制。要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抓手,探索出一条适合自身特点、具有区域可推广性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之路。积极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合盘活村级闲置资产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旅游文化产业。一些出席人员提出,要加大科技在扶贫中的作用,通过开展扶贫产业科技攻关、成果转化、要素对接、教育培训、科普惠农等行动,提高贫困地区扶贫产业发展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加大外来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强对返乡农民工、本地科技人员、大学生村官、乡土人才、科技示范户等人群的科技培训;支持引导科技人员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人才、成果、基地等方面优势,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

部分出席人员提出,应妥善解决致贫返贫中的突出问题,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一些出席人员认为,应进一步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贫困地区乡村卫生机构建设,加快形成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核心、村卫生室为支撑的卫生服务网络。发挥各项医疗保障政策的叠加效应,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偿后,医疗费用仍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的贫困户实施扶贫医疗补助;提高贫困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水平,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深入推进支付制度改革,推行“一站式”医疗费用结算方式。加强对慢性病、常见病的防治,提高贫困地区公共卫生水平。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发挥教育扶贫的基础性作用,确保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免除贫困生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加强有专业特色并适应市场需求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完善助学贷款制度。推广建立无偿的远程教育系统。有的出席人员提到,应加大对贫困户危房改造的财政投入力度,多方筹措和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贫困户危房改造顺利进行。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应紧密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科学编制实施异地扶贫搬迁规划,统筹解决就业安置、居民管理、社区服务、子女就学、环境卫生等问题,彻底改善贫困农民生产生活。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研究制定鼓励东部劳动密集型产业西迁的政策,增加中西部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部分出席人员提出,应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不断完善扶贫攻坚机制。一些出席人员认为,应进一步规范贫困户识别和退出工作程序,精准测算贫困户收入,综合考虑人均纯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兼顾“数字”与“事实”;通过“回头看”等方式,对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防止虚假脱贫。部分出席人员提出,应建立新时期扶贫标准的制定与调整机制,适度扩大扶贫政策惠及范围,设立相对贫困户指标,在政策指标和具体操作上预留一定空间,允许基层政府因地制宜调整,推进贫困户与边缘贫困人口、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协同发展。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完善扶贫考核第三方评估机制,吸收更多熟悉“三农”工作、了解党和国家扶贫政策的人员参加评估,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脱贫成果。

一些出席人员提出,应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树立改变贫困面貌的决心和信心,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提高贫困户的自我脱贫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有的出席人员强调,应重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大干部驻村前的培训力度,真正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基层工作的干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选拔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关心关爱干部,激发干部在脱贫攻坚战场上大显身手。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应积极宣传脱贫攻坚优秀典型,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个人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扶贫、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还有出席人员提到,应加强贫困地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改变农村落后风俗习惯。

一些出席人员认为,当前脱贫攻坚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但贫困问题是动态的、相对的,脱贫工作仍具有长期性艰巨性,要深刻认识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的阶段性特点,结合实际,立足长远,科学谋划新时期脱贫攻坚的办法和举措。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当前扶贫政策密集出台,涉及方方面面,但在政策实施上与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教育助学等存在更好协同推进的问题,应统筹做好政策衔接。要建立以项目为中心的帮扶政策整合机制,延长产业扶贫等长期性项目的运行周期,合理设置项目后续运行和设施维护资金。有些出席人员提出,要保持扶贫协作、定点扶贫等现有政策的稳定,对已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地方,在一定时期内确保优惠政策不变、扶持力度不减,防止出现政策性返贫。要把精准扶贫与新型城镇化、区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不断完善产业链条,壮大各种新型经营主体,以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积极推动扶贫立法,及时总结扶贫工作的成功经验,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思想为指导,将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转化为法律规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在联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就脱贫攻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发展特色扶贫产业、推动金融精准扶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结合生态保护脱贫、解决因病致贫返贫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和扶贫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民委、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等9个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