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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6年1月14日 14:55:23

    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共有37人次发言。现根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老龄化问题已经成为深刻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应对老龄化工作,坚持运用法治手段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及时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作出修改。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推动相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出席人员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的工作,认为执法检查报告内容充实、分析到位、建议可行,希望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切实改进工作。大家强调,当前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各种老龄问题短期内同步呈现,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峻挑战。应进一步推动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营造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良好氛围,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应充分认识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和发展态势,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把老龄事业发展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高度进行研究和部署,从规划制定、法律完善、体系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统筹规划“十三五”期间应对人口老龄化各项措施。部分出席人员提出,应从中央到地方逐级理顺老龄工作体制,明确管理职能及权限,推进相关机构、编制、经费等适度集中,增强老龄工作力量。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深入研究退休政策问题,以年龄为基准、以身体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为依据,确定科学合理的退休年龄标准,缓解人口老龄化压力。部分出席人员强调,应加强全民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情教育,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为法律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部分出席人员提出,要创新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机制,积极组织健康老年人退休后再就业和参加各类志愿服务,不断探索实践老有所为的新模式。

    部分出席人员指出,应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老龄事业稳定投入机制,不断提升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一些出席人员指出,应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鼓励家庭和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努力构建政府、社会、家庭、个人责任共担的保障机制。一些出席人员强调,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存在统筹层次低、异地看病结算难、新农合大病报销额度有限等问题,建议统筹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将老年人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并在个人缴费、报销比例、保险病种等方面给予照顾,切实解决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许多出席人员提出,针对失能、失智、高龄老人的特殊照料工作,应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将部分标准易制定、费用较适宜的长期护理项目列入医保支付范围,引导保险企业开办商业护理保险,免除个人和家庭的后顾之忧。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将老年人的临终关怀、殡葬服务等也纳入老年保障制度体系。

    一些出席人员指出,应以精准化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充分考虑不同年龄、不同地区、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求,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解决老年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部分出席人员提出,应贴近国情,优先发展居家养老设区服务,联合物业、家政等优势企业,兴办运营老年配餐、老年活动中心等服务项目,打造居家养老与社区照顾、上门服务紧密结合的养老模式。一些出席人员提到,在编制居民小区建筑规划时,应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预留空间;对于缺乏养老服务设施的老旧小区,应通过资产置换、服务外包等方式,使其逐步具备相应功能。部分出席人员指出,除基本养老服务外,也应提供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多样化服务,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有的出席人员指出,应完善居家养老支持政策,通过产业转型升级、打破迁徙障碍、落实休假政策等措施,为家庭成员履行赡养义务创造条件。

    部分出席人员强调,应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的生力军,发展养老相关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一些出席人员指出,政府应建立公平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机制,在规划、用地、金融等方面加强政策引导,激发社会力量投身养老服务业的热情;应支持多元化的资金投入和经营运作模式,更多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加大养老服务供给。一些出席人员提出,应提高财政对养老资金投入的科学性有效性,做好项目论证调研和评估工作。一些出席人员强调,应优化养老机构布局,缓解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政府应重点发展面向失能、高龄、优抚等老年人的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发挥兜底作用;对有支付能力、高端的个性化养老需求,应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的出席人员强调,养老服务产业具有公益性,可采取灵活的扶助政策,如适度放宽营利性养老机构的用地限制,放宽养老服务用地使用权抵押限制,积极协助盘活各类闲置房产资源兴办养老机构等。

    许多出席人员认为,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养老服务业快速深入发展的瓶颈,应把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纳入国家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养老人才培养和储备。一些出席人员提出,应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专业,采取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等方式,大力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对目前大量存在的服务技能较低的养老服务人员,应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实施免费培训或补贴政策,实现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技能鉴定相衔接。部分出席人员建议,应不断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劳动保护,改善工作条件,逐步提高养老从业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水平,积极引导社会从业人员进入养老服务行业。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呼吁更多人参加养老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低龄健康老人为失能、高龄老年人服务,倡导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养老志愿活动。

    部分出席人员提出,应高度关注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加大城乡统筹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一些出席人员指出,应加大对农村老龄事业的投入倾斜力度,全面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兴建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疾病护理与康复等设施网点。一些出席人员指出,面对大量青壮年外出打工甚至定居城市的现实,农村空巢老人现象需引起高度重视,应积极通过政府购买、完善农村设区照料、加强干部包保帮扶等措施,对空巢老人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照顾。有的出席人员建议,推行农村老年人免费定期体检制度,开展老年病防治宣传教育,提升农村老年人健康水平。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