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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准确兑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委员建议

扩大试点范围加大指导监督力度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5年11月5日 08:32:19

    法制日报讯 记者朱宁宁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3日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与会人员建议,继续加大指导监督力度,及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确保试点取得圆满成功,并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

    苏泽林委员建议下一步加强对试点地方的指导和监督,“特别是要保证执法的统一性,防止不该判刑的判了,该判刑的又减轻判处这种情况”。他建议“两高”抽一部分案件进行评价,包括找一些其他法律人士对这个制度进行评判。此外,还要加强调研,进一步试点研究,比如,现在规定的案件类型适合不适合速裁、现在的速裁和原来的简易审是什么关系、下一步发展方向是什么,如果要修改法律,是不是要在简易审下面再设一个程序,还是把简易审再简化就形成了现在的速裁制度等。

    龙超云委员建议适当扩大试点范围。目前率先列入全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范围的省市有14个,从分布上看,这些地方多为中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仅有重庆和陕西。建议适当扩大试点范围,让西部地区更多省市的办案单位有机会参加试点。

    董中原委员提出三点建议:首先,补充在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并加以分析。这将更有利于试点工作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其次,加大宣传教育工作。选择速裁程序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一项诉讼权利,让他们充分了解和判断利弊得失,是这一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的关键。第三,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目前法律援助制度是针对经济贫困群体的法律救济制度,没有普遍适用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而提高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效率又迫切需要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及时的服务,应通过各地的律师协会组织志愿律师在看守所实行志愿律师值班制度,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充分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郎胜委员建议“两高”和相关部门继续抓好试点,在提高诉讼效率的同时确保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正,特别是要注意能够从这项工作中找到可推广、可复制的东西,及时对下一步修改刑事诉讼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有些基层法院提出,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中,他们感到并没有减少法院的工作量,反而增加了工作的紧张程度。主要问题在于速裁程序虽然对庭审过程进行了简化,但是在庭前、庭后的工作量却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试点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陈光国委员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对速裁审理程序进行优化,以便实践中采用更加机动、灵活的方式进行案件审理,最终减轻法院的工作量。二是明确在速裁案件转为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审理的情况下,被告人所出具的具结书和被害人出具的谅解书是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检察机关按照速裁程序制作的起诉书是否变更以及变更的程序,希望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明确规定。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