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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情况报告时指出

高度重视工商资本农村圈地现象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5年9月3日 08:48:47

    法制日报讯 记者张媛 近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国务院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情况的报告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对农业生产经营提出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姚建民说,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是新一轮的土地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只应当是手段,其目标是发展现代农业。因此,应把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经营企业明确提出来,因为只提规模经营不能代表现代农业。只有农业企业才能将土地、技术、资金、劳力有机组合起来,才能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早日实现。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陈达恒建议,规范土地流转,扶植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陈达恒说,目前,经营权流转速度不断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也不断加快,土地纠纷日益增加。在个别地方出现为加快土地流转,人为、盲目追求规模,违反农民意愿的情况。对土地流转还是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这一点非常重要。

    “调研中我们发现,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工商资本到农村大量圈地,导致非粮化、非农化的情况。如果对这个问题不加强监督管理,要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很难做到。这涉及国家粮食安全问题。因此,对工商资本到农村圈地现象要引起高度重视。”陈达恒说。

    全国人大代表甘道明建议强化乡镇农经体系建设。他说,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调处等指导服务工作,事关党在农村政策的落实和农村社会稳定,需要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的农经队伍。建议中央明确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职能,充实强化基层农经队伍,彻底改变乡镇农经工作无机构、无编制、无岗位、无人员、无经费的现状,形成机构健全、职权统一、运转有效的农经工作体系。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