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监督工作 > 审议意见

对国家财政水利资金投入和使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5年1月12日 10:37:10

1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国家财政水利资金投入和使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共有32人次发言。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兴水利、除水害是治国安邦的大事。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水利工作。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将水利建设作为重点支持领域,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资金投入总量和增幅明显提高,一大批重大水利工程相继建成并产生效益,水利项目和资金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有力保障和推动了水利事业发展。同时也要看到,水利建设投入缺口较大和结构失衡、资金使用效率不够高、管理体制和市场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希望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积极构建水利发展财政保障长效机制,坚持科学规划、创新机制、加强监管,充分发挥财政水利资金在加快水利建设发展、确保大江大河安全、实现农业稳产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办好水利建设这一“德政”,造福子孙后代。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许多出席人员指出,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旱灾害频发多发、水土流失严重等问题突出。各级政府应从推动水利事业改革发展、维护水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水资源保护的紧迫性和节约用水的重要性,坚持把水利工作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突出位置,在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增加供给的同时,更加重视遵从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全面节约、有效保护水资源。进一步加大国情水情宣传力度,交流节水经验,树立节水典范,提高公民的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节水、护水良好氛围。

许多出席人员提出,加大财政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水资源保护的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针对财政水利资金投入力度不足、结构有待优化等问题,一些出席人员建议,继续加大财政水利资金投入力度,重点用于水利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支持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小型水库建设及除险加固、防汛抗旱等民生水利建设,彻底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鼓励农业节水技术研发与推广。针对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不匹配,一些地方水利建设投入意愿不强、落实配套不力等问题,一些出席人员建议,完善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水利投入机制,凡由地方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事项,一律将责任、权力、资金下放地方,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重,同时清理、整合、规范水利专项转移支付,属于中央事务的项目一般不再要求地方配套。针对水利建设主要依赖财政、投资渠道过于单一等问题,一些出席人员建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通过开展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推动金融资本投入水利建设,研究探索公私合作、特许经营等形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加快建立健全多主体、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融资机制,努力形成政府和市场“两手”协同发力的格局。还有的出席人员提出,要防止社会资本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借口,向老百姓恶意收费的情况发生。

部分出席人员指出,涉水部门间职能交叉、资金多头管理问题突出,资金投入存在“碎片化”现象。建议按照大部制改革要求,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划清职能范围、明晰责任分工,加强涉水规划的相互衔接,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形成发展水利事业的整体合力,切实扭转“九龙治水”的局面。一些出席人员提出,抓紧研究编制水利发展三年滚动规划,并注重同中期财政规划的有效衔接;在科学论证和严格评估基础上进行立项审批、资金分配,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统筹安排资金,防止重复浪费,提高使用效率。还有的出席人员指出,水利项目建设具有较强的综合性,特别是移民风险、生态隐患等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引发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应充分考虑移民安置、生态保护、交通运输、后期管护等因素,科学编制预算,合理分配资金,将水利项目征地补偿、移民搬迁和后期扶持等资金需求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部分出席人员提出,健全财政水利资金绩效管理和评价机制,评价内容既包括项目支出情况和产出效益,又涉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公众满意度等方面,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财政水利资金支出结构、完善政策和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部分出席人员指出,目前在水利项目建设、资金分配使用方面暴露出一些新问题,基层水利建设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套取的现象较多。各级政府应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对重点风险环节和领域的监控和检查,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将财政水利资金和重大水利项目作为审计工作重点并实现常态化。许多出席人员指出,要增强财政水利资金和项目的透明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适时向社会公开有关水利规划、财政水利资金使用等情况,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绩效评价,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部分出席人员认为,全面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是破解制约水利建设发展瓶颈的治本之策,财政水利资金投入和使用要有利于推进水利领域改革。一些出席人员建议,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加快构建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完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跨区域水资源保护制度、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体系等。许多出席人员提出,抓紧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对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的资金支持力度。一些出席人员提出,加快推进水权制度和水价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水价形成机制中的作用,运用价格杠杆调节供求,同时兼顾效率和公平;对工业、服务业用水和城市居民生活、农业用水实行区别水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按照节水、惠农、保灌溉的原则,统筹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工作。针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不清、建设与管护相脱节等问题,一些出席人员建议,加快不同类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调动受益农民参与建设和管护的积极性,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切实解决农田水利“重建轻管”问题。

会前,为配合本次会议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财政水利资金投入和使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预算工委开展了专题调研,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深入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相关调研报告并印发会议。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全国人大预算工委的调研报告内容丰富、数据详实,所提建议务实中肯、专业性强,希望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