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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监管更要改革”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等建言防范金融风险

浏览字号: 来源: 新华网 2014年06月26日 08:48:07

    新华网北京6月26日电题:“既要监管更要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等建言防范金融风险

    记者刘铮

    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金融风险抬头成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5日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积极为防范金融风险建言献策。

    “金融存在着风险,银行的不良贷款确实是在上升,但是以我国目前金融的总量和对不良贷款吸收的能力,风险还是可控的。因而唱衰中国、唱空中国都是不可取的,但是我们一定要用改革的方法来发展经济、化解金融风险。”曾长期从事金融工作的吴晓灵委员说。

    吴晓灵委员认为,尽管面临下行的风险,也存在着一些金融风险,但是经济的基本面是有许多积极因素的。“如果我们能够通过简政放权,极大地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中国经济持续、中速发展还是有可能的。”

    一方面是流动性总量巨大,另一方面是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其中折射出的金融体制问题,为很多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

    一直在为防止实体经济“空心化”鼓与呼的辜胜阻委员指出,现在面临“钱多”和“缺钱”并存。“放水”的话,这些“水”又不一定能够流到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中去。我们讲去杠杆化,现在国企的杠杆率很高,民企的很低;大企业很高,小微企业很低,只能实行结构性的去杠杠化。

    “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很重要的前提就是必须坚持金融改革,鼓励金融创新。既要监管更要改革,还要放手、放开。这需要国家从政策上、从总体上进行推动。目前利率市场化、民营银行试点正在推进,希望金融改革步伐再大一点、再快一点。”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陈泽民说出了来自企业的心声。

    报告提出,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不断增强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要形成有效的市场风险约束机制。我们不能光靠管制,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形成有效的市场风险约束机制,建立风险的缓释机制,防范各种风险点叠加。”辜胜阻委员举例说,比如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要加快推进。

    多元融资渠道的打通,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金融风险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吴晓灵委员建言,应该尊重居民的财产权利,鼓励市场创新,疏通投融资渠道。

    “过去我们老把金融看成宏观经济管理的工具,但首先应该看到金融是居民财产运用的一种权利。过去对于居民财产自主权的应用管制太多,因而今后的改革应该是放松管制,加强监管,守住风险防范底线,要更多地发展直接金融。”吴晓灵委员直言,现在互联网金融、民间集资这么热,老百姓有钱没处投,企业要钱没处筹,这都反映存在着金融压抑。希望通过证券法的修订,释放市场融资需求和能力,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让大家都有合适的投融资渠道。

    在审议过程中,委员们纷纷提醒要重点关注和防范房地产、影子银行等领域存在的风险。

    尹中卿委员说,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超常规发展,与金融业建立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越来越多的信息表明,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许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链趋紧。必须对房地产市场进行预期管理,督促金融机构做好风险防控预案,防止“一刀切”式的停贷、抽贷、压贷造成资金链断裂。

    辜胜阻委员指出,现在影子银行大多是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如何跟上这种形势完善监管体系非常重要。吴晓灵委员建言,应该建立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监管体制,适应混业经营的形势,降低金融运行成本。

责任编辑: 包瓴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