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成杰:推进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改革不能只是简单的撤并和减人、减经费
中国人大网讯 10月28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尹成杰在发言中说,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改革,要以三中全会决定精神为指导,深化贯彻科学发展观,特别是在改革当中要确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公益性的主体地位,建立合理的体制,明确工作的保障条件,不能只是简单的撤并和减人、减经费。通过改革,应该达到健全体制、强化地位、增强功能、保障经费的目的。
尹成杰指出,在改革中要认真总结搞得好的地方的经验。辽宁这方面就搞得很好,在体制的确立上是以乡或区建站“三权在县”,这种模式适应当前农业农村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需要。这次执法检查,从基层反映的意见看,大家比较赞同:“以乡建站、三权在县、参公管理、公益服务”的体制,或者叫“区域建站、三权在县、参公管理、公益服务”。
尹成杰说,要加强农业科技推广队伍的建设。要开展积极有效的培训,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的素质,同时要为乡一级农业科技队伍输送新生力量。现在农村的人才需求,远远没有挖掘出来,现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需要人才,农民呼唤人才,但是大学生到不了,因为没有编制、没有工作平台。现在一方面大学生就业困难没有去路,另一方面有需求的地方又进不了人。我认为,把农村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起来,无论对现代农业建设,无论对大学生就业,对改变乡级农技推广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都有好处。建议采取一些有力的措施,让大学生和年轻的农业科技工作者到乡一级推广服务体系工作。
尹成杰强调,要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开展工作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要加强和改善开展农业科技研究和技术推广的技术条件。要合理解决他们的工资和待遇问题,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安心农村、扎根基层、热心服务“三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