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监督工作

陈昌智率执法检查组到沈阳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

霍红

浏览字号: 来源: 沈阳日报2008-10-10 08:15:37

  10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带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到沈阳,就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闫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出席情况汇报会。

  市委常委、副市长戴均良汇报了沈阳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市总工会、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分别就各自领域的情况作了汇报。《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支持,为《劳动合同法》顺利实施创造法制环境、发展环境、社会文明环境。目前,全市劳动关系总体上呈现稳定和谐的状态。但是,一些用人单位在认识、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

  赵长义介绍了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的情况。他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在社会上受到了高度评价。今后,还应继续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浓厚氛围;各部门要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推进法律有效实施。赵长义建议,国家应建立相应的保障体系,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促进《劳动合同法》更好地实施。

  陈昌智对沈阳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执法检查,促进《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突出体现在:工作力度大,认真解决《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出现的问题,为法律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注重工作整体推进,在制度建设、执法检查、劳动监督等方面效果明显;市总工会、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创新载体,工作扎实深入。

  对于今后工作,陈昌智指出,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深刻认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意义。省、市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在不违背《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在实践中不断领会法律的精神和内涵,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要加强基础管理建设,做好材料、数据收集工作,准确掌握《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为今后工作打好基础。

  执法检查组来到东药集团、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沈阳外国企业服务总公司和中兴—沈阳商业大厦等多家企业,与负责人和部分职工进行座谈。陈昌智说,企业的利益与劳动者的利益是一致的,用人单位要认真执行法律的各项规定,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提高管理水平。广大劳动者要提高法律意识,增强维权能力,逐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宝权、副市级调研员宋琦参加座谈会。

责任编辑: 余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