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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敏率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组到青岛检查

浏览字号: 来源: 青岛日报 2008年9月24日 12:42:20

  青岛日报讯 23日和24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率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青,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的。执法检查组于9月中旬先期分赴山东、江苏、陕西、福建开展检查工作,并委托9个省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阎启俊,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若飞会见了检查组一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曰臣,副省长郭兆信陪同检查组来青。

  23日上午,我市在八大关小礼堂举行情况汇报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书坚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淑玲主持汇报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也作了情况汇报。23日下午,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即发集团,并召开部分企业职工代表和用人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昨日上午,检查组在青召开执法检查情况通报会,通报了对我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检查情况。检查组指出,山东省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中,通过多种方式宣传立法宗旨,学习法律内容;制定配套办法,保证法律实施,其中青岛市为保证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组织了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废止规章1件,其他规范性文件49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法律规定;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其中青岛在推进集体合同中实行协商要约与协商指导员制度,保证了集体合同订立与履行;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检查组认为,山东省对实施劳动合同法高度重视,态度端正,准备周到,工作扎实,劳动合同法的各项规定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检查组强调,劳动合同法体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法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结合条例实施,加大法律宣传培训和执行力度。要完善配套办法,确保法律规定的有效实施。为了做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提高合同签订率与履行质量,必须加强劳动合同基础管理。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加强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与审判工作,提高办案效率。

  郭兆信表示,山东将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结合实际,明确重点,强化措施,继续把全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推向深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石秀诗,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李卫,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等检查组成员来青检查。(青岛日报记者 张 玉)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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