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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委调研组就建设公正高效权
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吉林调研

郭春雨

浏览字号: 来源: 人民法院报 2008年7月15日 08:53:19

  人民法院报长春7月14日电7月12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原主任杨景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洪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张春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尹中卿等领导,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进行调研。

  吉林高院院长张文显介绍了吉林人民司法事业六十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建设、改革、发展,以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基本经验。

  杨景宇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特点在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法院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严格依法办案,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司法体制改革需要总体考虑,法院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司法改革的关键环节,要从制度上研究和解决执行权的性质和配置问题,研究贯彻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切实解决申诉难和执行难的问题。司法改革要注意研究市场条件下市场机制、利益原则对公权力的侵蚀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李飞就司法改革中遇到的诸多问题,例如成文法与判例指导制度的结合问题,省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备案问题,法院的非讼事务、物权权属登记职能分工问题,国家赔偿的审判工作等问题,谈了意见。

  座谈会上,各位领导还就法官职业化、法官管理、增强法院的权威、法官法的修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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