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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建议 抓紧研究制定民族教育方面行政法规

浏览字号: 来源: 新华网 2013年12月28日 10:46:10

  新华网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黄小希、崔静)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应抓紧研究并启动民族教育方面的行政法规的制定工作。

  报告说,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教育法》的议案在肯定了民族教育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同时,也指出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整体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较大。比如投入不足、教育质量低、教育结构不合理、办学条件差、办学成本高、师资力量薄弱、双语教学困难多等,严重制约着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这些困难和问题仅靠民族地区在现有经济条件下,在短时间内自己去完全解决是不现实的,亟须国家采取特殊的政策给予这些地区长期倾斜和支持。

  该议案认为,有必要把党和国家对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倾斜和支持政策上升为法律,制定民族教育法,保障和促进民族教育事业发展。

  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认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出台了许多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比如在民族区域自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对民族教育问题作出了原则规定。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中,又加以明确和细化,增加了可操作性。国务院有关部门、辖有民族自治地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民族自治地方也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发展民族教育的政策法规等,这些规定都较好地促进了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与此同时,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对教育法等6部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并制定有关考试、学校、学前教育等方面法律。上述法律的修改和制定,都会涉及民族教育问题。

  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应抓紧研究并启动民族教育方面的行政法规的制定工作,条件成熟时再考虑进一步上升为法律。同时建议,在未来有关教育方面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时,应充分考虑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和问题,将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吸收到法律中来。

责任编辑: 包瓴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