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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年12月31日 14: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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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39件,涉及17个立法项目和一个执法检查项目。其中要求制定法律12部,修改法律5部。审议意见如下:

  一、10件议案提出的3个立法项目,已列入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建议抓紧时间尽快提交审议,并继续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

  1.徐景龙、姜健、任玉奇、汪惠芳等123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粮食法的议案4件(第1、48、81、89号)。议案提出,粮食是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产业,建议制定粮食法,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完善粮食安全保障和调控机制,强化粮食安全责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制定粮食法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和国务院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负责牵头起草。中储粮总公司认为,粮食立法工作要积极而审慎推进,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立法质量和立法科学性,并对法律名称、立法重点、执法主体和管理手段等方面提出了意见。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我委高度重视粮食立法,提前介入粮食立法相关工作,为推进立法进程,就粮食立法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召开部分省区市人大农委、相关部委和议案领衔代表参加的立法座谈会和部分国有粮食大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对粮食法起草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我委提出了在粮食法中要强调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切实保护耕地资源、把强农惠农政策法制化、明确各级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应对粮食安全应急措施和防范外资对粮食安全的影响等建议。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正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近期将形成草案送审稿并报国务院。我委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常委会立法规划要求,抓紧草案修改,2012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姜健、任玉奇、谭志娟、刑克智、宋心仿等158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议案5件(第49、80、207、282、514号)。议案提出,现行农业技术推广法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需要,建议尽快修改,进一步明确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的性质、职能,完善农技推广体系,强化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保障农技推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财政部认为,关于农技推广投入的增长幅度问题,不宜在该法中规定。中编办认为,关于管理体制问题,应待国务院进一步明确有关管理体制后再写入法律;法律中不宜对各地的机构设置和编制等作统一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修改工作,全国人大农委在去年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法进行立法后评估的基础上,于今年5月又召开部分省区市人大农委、相关部委、议案领衔代表参加的立法座谈会,听取对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改一定要从我国建设现代农业出发,认真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同时,我委参加了修改领导小组和修改工作组的工作,目前已形成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建议有关部门抓紧完善修订草案,尽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3.徐景龙等31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森林法的议案1件(第9号)。议案提出,当前,社会对林业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已经由单一的经济需求转化为生态、经济、文化等多种需求,建议尽快修改森林法,重新定位林业的地位和作用。

  森林法修改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起草。国家发展改革委认为,森林法修改要更好体现生态效益优先、森林分类经营、林地用途管理等要求。环保部建议,森林法修改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采纳和吸收相关国际法要求。为推进森林法修改工作,今年全国人大农委再次听取了国家林业局关于森林法修改进展情况汇报,并对森林法修改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研。根据常委会监督工作安排,201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目前,国家林业局准备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森林法修改草案,计划年底前报国务院审议。建议国家林业局认真研究议案提出的意见,结合常委会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抓紧完成草案,上报国务院,尽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6件议案提出的2个立法项目,建议抓紧进行立法前调研,待条件成熟时列入今后的年度立法计划

  4.李爱青、谭志娟、何晶等97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种子法的议案3件(第200、208、244号)。议案提出,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和种子产业的快速发展,种业发展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建议修改种子法,改革品种审定制度,明确种子管理机构,提高种子市场准入条件,强化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加强种子产业保护和基础研究,明确种子生产者、经营者、选育者的权利和责任,完善配套法规规章,推动种业持续健康发展。

  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认为,确有必要修改种子法。农业部正在研究修订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种子法配套规章,建议加强调研,适时启动种子法修改;在广告法修改中将种子广告纳入审查范围。为推动种业发展,今年4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对推进种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提出了明确意见。全国人大农委对种子法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一直十分重视。今年,全国人大农委针对代表提出的修改种子法的建议,会同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进行了多次调研,广泛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科研院校、专家学者、种子企业和农民代表的意见,各方面一致认为有必要尽快修改种子法。建议2012年在对种子法修改作进一步调研论证后,尽快启动立法工作。

  5.张庆伟、汪惠芳、俞学文等92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农业投入法的议案3件(第8、288、293号)。议案提出,近年来我国农业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但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仍没有建立。为进一步巩固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农业投入,建议尽快制定农业投入法,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监管机制。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业投入立法工作,近些年中央一号文件多次强调要加强农业投入立法进程。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认为,制定农业投入法是必要的、可行的。财政部建议,立法应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适时推进。农业部建议,立法应明确农业投入的含义和范围,对农业投入的来源渠道、决策程序等进行规定,并明确起草牵头部门。发展改革委认为,目前我国强农惠农政策框架已基本建立,为立法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基础。我委认为,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增加农业投入是关键。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议案提出的意见,尽快明确牵头部门,抓紧起草工作,待草案成熟时列入今后的年度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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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