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制度
200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共承办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461件,其中主办270件,独办144件,分办32件,协办728件,参阅287件;牵头办理重点处理建议1件,参与办理4件,牵头追踪办理6件,参与追踪办理7件;同时,有关专门委员会交办议案27件。这些代表建议内容主要涉及八个方面,其中,要求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建议最多,反映出群众对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要求和良好愿望。
国家发展改革委张平主任要求司局积极主动沟通,认真负责办理,实事求是答复,让代表满意。4月21日召开全委代表建议交办会,穆虹副主任从高度重视、加强沟通、讲求实效、保证质量、加强督促检查5个方面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许多承办司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办理工作。
为推进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出台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议案、建议的办理机构、受理程序、办理程序及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等事项。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办理过程要区分轻重缓急,严格按时限要求加快办理进度,先办会办件,突出抓好议案、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由办公厅定期向全委通报各司局的办理进度,对进度慢、难度大和代表关注的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重点督办。要注重实效,真正解决实际问题,深入调研,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严格把关,进一步提高复文质量,认真做好办理工作总结。牵头承办重点处理建议的司局,在办理过程中要一如既往地做好“三个必须”,并进行专项总结。
(简仪初 2009年6月25日)
责任编辑: 刘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