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文卫委员会认真开展督办工作
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建议,交由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点办理,并由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督办。
教科文卫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主任委员办公会议部署,确定由分管副主任委员负总责,教育室具体督办。建议交办后,教科文卫委与教育部等承办单位积极沟通,协助完善工作方案,督促其按时、保质、保量做好重点处理建议办理工作,并将重点处理建议督办与监督、调研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与代表联系,及时与承办单位沟通,主动邀请孙菁代表共同听取教育部汇报,同时,开展《职业教育法》修订调研,并通过调研报告与教育部等承办单位及时沟通情况。办理工作结束前,教科文卫委积极配合承办单位做好建议答复工作。
《职业教育法》已经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准备进行全面修订,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建议将在法律修订工作中统筹考虑。教科文卫委计划安排召开委员会会议,专门听取教育部“关于《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的安排及当前职业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的汇报。
(简仪初)
责任编辑: 刘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