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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诉案异地管辖是加快构建法治政府一剂良方

——访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虞海燕

浏览字号: 来源: 人民法院报 2016年3月11日 09:48:15

  亮 点

  为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经甘肃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兰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部分行政案件。至此,甘肃法院在探索、推进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工作中迈出了重大步伐。

  甘肃省从2015年1月1日起在全省实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除省直行政机关和临夏、甘南两个民族自治州的行政机关外,以县处级以上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全部由被告所在地以外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将全省12个市中级法院分成4组,每组3个市的行政案件实行循环交叉审理。目前,全省已形成绝大多数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以外法院审理的格局。

  点 评

  去年以来,中央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将全面依法治国上升到了关系事业兴衰成败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施行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改革,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方式,对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意义。我们各级行政机关必须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正确把握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互动发展的辩证关系,提高运用法治手段处理问题的能力,增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本领,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实践证明,实行异地管辖后,畅通了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通道,消除了人民群众“行政案件告状难”“官官相护”的疑虑,改变了百姓以往偏好通过信访解决行政纠纷的维权方式,使其更加愿意通过行政诉讼这一法治、理性的方式解决行政纠纷。同时,也极大地提高了全市行政人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办事的能力。兰州市政府将2015年确立为“法治政府建设年”,并率先在全省制定了《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增强各级干部的法治意识是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的首要职责,必须认真履职尽责。如果说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让人民群众相信法院,行政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则让老百姓更加信服政府。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兰州市政府将乘势而为,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努力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实现建设全省一流法治政府的目标。

责任编辑: 温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