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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听取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意见

浏览字号: 来源: 《人民日报》 2010年02月10日 08:14:54

人民日报北京2月9日电 (记者王比学)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邀请在京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进行座谈,征求对即将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并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表示,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听取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

与会代表和委员畅所欲言,不仅对报告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而且从关心检察事业、关心法治建设出发,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主要有: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积极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各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积极预防和依法查办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切实保护国有资产安全;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对轻微犯罪嫌疑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积极完善涉检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更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妥善处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立经常性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及时回应代表、委员的关切等。

曹建明表示,全国检察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拓宽联系渠道,改进联系方式,紧紧依靠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内的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支持和帮助,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更好地实现检察工作自身的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 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