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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将重阳节设立为法定假日

浏览字号: 来源: 东北新闻网 2014年3月10日 10:51:43

全国人大代表韩有波建议将重阳节设立为法定假日

  东北新闻网讯 (记者 陈雯静) 农历九月初九是中国的传统节日“重阳节”,也是我国传统的敬老节日--老人节。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这也是从法律层面,把重阳节固定为一个法定的节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分组讨论中,全国人大代表韩有波建议,把重阳节纳入到我国法定假日中。

  “现在清明节、端午节等许多传统的节日都已经被纳入到法定假日中,清明节是为了祭祖,纪念先人,而现在还有很多老人、长辈的人都健在,我认为应该把每年的九月初九这一天作为法定假日,让我们的公民都放假一天,通过各种方式来孝敬老人,这也是对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和弘扬。”韩有波说。

  韩有波介绍,他所在的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每年的九月九重阳节都会放假一天,让员工们回家与老人团聚,这种做法从2010年开始已经持续4年了。

  “我们的企业作为煤矿企业,是24小时不停转的作业的,但是每到重阳节,我们全公司4万多员工人,包括井下工人全部停产,都回家陪老人过节,我们称之为敬老日。”

  韩有波向记者介绍,4年来,通过敬老日的活动,企业职工和家里老人的关系更加密切,全矿区敬老爱老风气浓厚,为矿区家庭和谐带来了良好的影响,“放假那一天,我们的员工或陪老人逛一逛商场,或为老人做一顿可口的饭菜,陪老人理理发,在这种与老人的互动中沟通了感情,体会到彼此间的亲情,通过开展重阳节敬老日活动,矿区很多的家庭的婆媳关系、父子的关系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为此,韩有波建议把每年的重阳节设定为法定假日,“我们确实感觉到这项活动带来的益处,使我们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我认为把重阳节设立为法定假日既是对我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也将对全社会敬老爱老的风气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 李恩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