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骞芳莉代表建议增设托儿所保育院

解决婴幼儿托育服务供需矛盾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9年3月15日 10:20:43

    “2018年我国新生儿数量达1523万人,0至3岁儿童接近5000万人,为这些婴幼儿提供科学的保育和教育,关系到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根本的利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司长骞芳莉代表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应加快“学前教育”“儿童福利”等育幼领域相关立法研究,填补法律空白,使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在参与育幼服务中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骞芳莉介绍说,我国现有育幼服务更多关注3至6岁儿童,针对0至3岁婴幼儿的服务相对滞后,已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短板。目前全国0至3岁婴幼儿入托率仅为4.1%,城市0至3岁婴幼儿入托率也不足10%,而发达国家3岁以下婴幼儿的入托率在25%至55%之间。国内育幼机构的数量远不能满足家庭的现实需求,婴幼儿托育服务供需矛盾比较突出。

    骞芳莉建议,将0至3岁托育服务纳入公共服务范围,加大财政支持,增设托儿所、保育院等育幼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公立育幼服务机构试点示范。同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育幼产业,鼓励大型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社区自主开展育幼服务。鼓励国外育幼成熟市场的投资者来华投资。探索建立公办、私立、公私合营、家庭互助等多种服务提供方式,形成政府和市场有效衔接的育幼服务体系。加强育幼专业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设育幼专业,提升育幼工作人员知识水平和专业素养。

    骞芳莉还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应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对育幼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及时通报抽查结果,严厉打击市场乱象。育幼领域企业应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强化行业自律,畅通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实现育幼市场共建共治。(法制日报记者 万静)

责任编辑: 何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