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流程化解让执行不再那么难

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代表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9年3月14日 10:14:32

图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 刘庆 摄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全国法院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如何巩固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是各级法院面临的新课题。

    今年年初,山东法院提出推进全流程解决执行难,围绕这一新的工作思路,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在山东代表团驻地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采访。

标本兼治破解执行难

    执行难是长期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形成原因错综复杂,是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叠加、交织的集中体现。

    有些案件立案时没有充分告知当事人执行风险;有些在立案、审判环节没有采取有效的保全措施;有些生效裁判文书表述不明确、不准确甚至存在歧义,这些情况直接影响执行效果。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提出建立全流程解决执行难机制的设想,用实证分析方法对1000个执行案例进行研究,逐一分析立案、审判、保全执行各环节造成执行难的问题、原因及解决对策。”张甲天说。

    张甲天认为,执行难是“综合病”,仅靠单一执行环节难以有效化解,依赖于单纯的集中清理活动也是积了清、清了积,治标不治本,必须将执行思维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等全过程,把涉及执行的要素分解到各个环节去破解和防范,通过多措并举减少进入执行程序案件或保证顺利执结。

    “综合治理执行难是我们强大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集中体现,但在法院内部,各方面保障、衔接、联动还有待加强,必须要全流程、全方位建章立制,疏通每个堵点、难点、痛点,从理念、措施、技术等方面实现制度创新,建立起立审执协调推进、一体运行、相互衔接的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标本兼治破解执行难。”在张甲天看来,全流程解决执行难是系统解决、综合治理、源头预防的治本之策。

聚焦指标下好先手棋

    全流程解决执行难,就是将解决执行难关口前移,那么在立案、审判、执行等过程中,如何具体操作?

    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2019年1月29日,山东高院印发了《关于全流程解决执行难若干问题的规定》,从立案、审判、保全、司法救助、执行等各环节、各方面提出了全流程解决执行难的23条具体措施。

    “在总体思路上,我们坚持聚焦核心指标发力。”张甲天告诉记者,立案是整个诉讼活动的起点,“最先一公里”直接影响“最后一公里”,在立案环节山东法院扭住“财产保全率”发力,树立“先手棋”思维。及时向当事人提示执行风险以及财产保全等事项,按照国家征信体系建设标准建立当事人信息识别系统,充分采集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和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确认送达方式、送达地址、执行案款接收账户等信息。在审判环节,山东法院扭住“自动履行率”发力,加大诉讼调解、服判息诉和判后答疑工作。

    “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山东法院坚持‘能执尽执’,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此外,我们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山东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探索建立‘诉讼保全+执行救助’保险新模式,积极化解小额执行不能案件。”张甲天说,山东法院将加强全流程网上管理,从立案到归档每个节点都在网上同步记录,做到一次输入、全面共享,打造立、审、执网上一体运行的“高速路”。

让失信“老赖”寸步难行

    解决执行难不是法院一家的事。近年来,最高法与国家发改委等60家单位签署文件,采取惩戒措施150项,切实加强失信惩戒。

    “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山东法院采取11类37项惩戒措施,累计发布失信名单114.4万例。去年,我们与山东省发改委协作,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推送到山东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相关部门实施联动制约提供了新条件。”张甲天说,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各部门、各行业组织加强落实,拓展与执行联动部门的协作配合,扩大网络查控、信用惩戒覆盖面,将失信名单、惩戒措施嵌入业务流程。

    “推进解决执行难,需要进一步加强惩戒机制和体系建设,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张甲天坦言,从整体来看,当前联合失信惩戒体系还未能实现全覆盖,一些机制和措施还没有落实落地,影响了失信惩戒的实际效果。

    张甲天建议,加强失信惩戒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全面落实联动惩戒机制,推动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手段共同发力的信用惩戒体系,营造“生效裁判必须履行”的氛围,督促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制日报记者 刘子阳)

责任编辑: 何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