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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祖伟代表建议立法加强徽派古建筑保护利用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9年3月12日 14:50:45

    法制日报讯 记者范天娇  “粉壁黛瓦马头墙”。徽派古建筑以其独特风格,成为徽文化的承载体和“活化石”。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歙砚技艺)代表性传承人王祖伟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呼吁,要进一步完善对传统建筑(徽派建筑)的法律保护体系,不仅要对破坏古建筑的行为依法惩罚,还要适当放开古建筑产权流转,解决古建筑活态利用问题。

    王祖伟说,近年来,黄山大力实施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累计完成投资95.52亿元。虽然如此,保护资金仍然严重不足、保护与利用难以平衡。

    对此,王祖伟建议,首先要进一步完善传统建筑法律保护体系。制定相应的法律实施细则或地方保护条例,对破坏古建筑的行为给予相应惩罚;适当放开传统建筑产权流转,允许组织和个人购买或租用,解决古建筑活态利用问题。

    “还要设立传统建筑(徽派建筑)保护区以及传统建筑(徽派建筑)专项保护资金,将徽派建筑的维修保护、开发利用上升到国家层面。”王祖伟建议,将黄山市全境、宣城市绩溪、泾县、旌德县、江西省婺源县划为传统建筑(徽派建筑)保护区,对区域内所有徽派古建筑进行统一摸排、建档。

    王祖伟认为,还要鼓励高校开设古建筑保护专业,相关科研院所开展古建筑保护研究,加强与国外科研院所合作,提升我国传统建筑保护水平。在保护的基础上适当利用,鼓励村民利用闲置的传统建筑发展民宿旅游、民俗演出等产业。

责任编辑: 何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