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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依法治国与科技强国深度融合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9年3月12日 14:26:41

    3月11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科技部部长王志刚提出,今后将继续出台文件法规引导和约束科研活动,“让科学界多一些理性的人、知道敬畏的人、规规矩矩的人,少一些为了名利甚至于个人感觉,而无顾于法律法规的人”。

    王志刚部长的话一针见血。一段时间以来,在科研领域,少数为了名利而不顾法律法规的人,从事有违科学精神、科研道德甚至违反法律的活动,产生了恶劣后果,也造成了恶劣影响。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也是一把“双刃剑”。自近代科学兴起以来,科技改造世界的力量让人们享受到了科技成果带来的福利,从衣食住行到生老病死,科技的影响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与此同时,科技的负面作用也不断显现。科学研究必须遵循科学精神和自然规律,也要敬畏并遵行法治精神,这是人类在科技发展问题上兴利除弊的历史经验。

    当前,我国科技创新实现了历史性、整体性和格局性的重大变化,已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大国。在向科技强国迈进的过程中,必须依法对科学探索和研究活动进行规制,通过科研伦理和学术作风建设,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有效法治保障。这方面的工作既要有灵活性,为科学研究与技术发展保留足够空间,使之能够激发科学工作者不断探索创新,又要防止“科学的前沿,伦理的边缘,法律的死角”,避免重视可行性,忽视合理性、合法性等问题。

    强化法治对科技的合理约束,不只是科技部门一家的事情。科学技术使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的关系发生了变化,社会的权责利需要再平衡,人的主体权利和公共责任需要再确认,许多法律问题需要进行整体考虑、系统思考,法治本身也需要不断完善,才能满足保障科技发展的需求。

    有人说,科学进展是一种悲喜交集的福音。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我们相信,只有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与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深度融合,建立健全严格的科学评估、伦理审查、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监管体系,才能扬长避短、趋利避害,让科技发展的脚步走在坚实的法治大道上,夯实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法治基础,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凌锋)

责任编辑: 何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