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宪法职责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发言摘登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共同纲领》;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反映历史的必然和人民的选择,为保障人民民主提供了宪法保障。
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发挥出巨大制度优势。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宪法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密相连,两者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辩证关系。宪法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当性、权威性,同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力推动宪法实施。宪法确定了党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规定了人民当家作主制度,规定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实现党的领导和执政,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有效可靠的制度载体、实施平台和运行轨道,为实现“三者有机统一”创造了根本制度环境和重要运行条件。
履行宪法职责,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是始终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不断改进立法工作。要切实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客观规律,适应社会发展,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三是加强宪法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要不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不断加大监督纠正力度,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抓紧建立健全合宪性审查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做好重大决策、重要规定出台前的合宪性咨询、确认等工作,为重大决策和重大改革提供有力的宪法支撑。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贯彻,深入推进宪法的实施,坚决纠正违宪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