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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生动的全民宪法教育

浏览字号: 来源: 新华网 2018年3月18日 17:58:29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举行了庄严而又隆重的宪法宣誓仪式。新当选的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率先进行宪法宣誓,随后,新当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新当选的国家副主席王岐山分别进行宪法宣誓,新当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进行了集体宣誓。洪亮而坚定的宣誓声响彻人民大会堂。这是自宪法宣誓制度施行以来,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的宪法宣誓活动。

    这是对宪法的遵循。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宪法宣誓制度在宪法中确认下来,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新一届国家领导人在当选之后进行宪法宣誓,是以身作则,体现了对宪法原则的恪守,对宪法精神的弘扬。

    这是对宪法的敬畏。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理政总章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向宪法宣誓,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国家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鞭策他们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更好地履行义务。这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这是一次生动的全民宪法教育。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宪法宣誓本身就是依法接受人民监督、向人民作出庄严承诺的过程。领导人带头尊崇宪法,可以让公民更好地认知宪法,自觉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的宪法宣誓活动,将进一步向全社会传播宪法精神,用宪法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浓厚氛围,使学习宪法、敬重宪法、遵守宪法、捍卫宪法成为社会常态,让依宪治国成为法治中国的最强音。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