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检查重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组在渝检查侧记
□ 法制日报记者 蒲晓磊
3月2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带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组,在首都机场集合完毕,准备前往重庆市开展为期4天的执法检查工作。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是提高供给质量,提升供给体系的中心任务是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可见,产品质量与产品质量法的重要性怎样强调都不为过。”艾力更·依明巴海说。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黄奇帆说,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之一,通过执法检查,既要发现产品质量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合理的建议和意见,推动产品质量法更好实施。
“通过检查,看看如何建立一个更有约束力的市场机制与监管机制。”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李礼辉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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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北京到重庆,从机场到住地,检查组成员的聊天,都离不开“产品质量”这个话题。
加强产品质量监管
3月22日,执法检查组听取重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的情况汇报。
“市公安局与烟草专卖局、市食药监局分别建立起‘一体化’协作机制,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案件及线索互移等工作,联合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及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新宇说。
刘新宇话音刚落,执法检查组成员马上抛出问题。
“近两年,重庆破获的假调味品食品犯罪案件比较多,原因是什么?是不是因为重庆人爱吃火锅,有人就将目光瞄向了火锅底料?”执法检查组成员用稍显轻松的方式,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
“也不完全是火锅吸引他们,我们在去年就破获了1起生产销售伪劣味精、鸡精案。在统计了类似案件后发现,重庆主要是被作为销售地,假冒伪劣调味品绝大多数是从外地流入的。”刘新宇说。
2016年,重庆市公安局开展查缉行动,抓获郑某、王某,扣押伪劣调味品20000余包、生产设备6套、原料20余吨。此后,郑某、王某因犯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分别并处罚金两万元。
检查组成员的提问并未到此结束。
“执法部门能否做到数据共享?”
“有些产品并不能很快看出质量效果,对此如何监管?”
……
围绕产品质量这一话题,检查组成员又抛出了几个问题,几个部门的负责人在认领了问题之后,一一作出回应。
“这些年,我们一直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保护工作,敢作为、不放松、力度大,所以问题看起来也会多一些。”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屈谦在几个部门负责人回答的间歇补充了一句。
“你这句话是既有自我批评又有自我表扬嘛!”黄奇帆笑着“调侃”道,随后,他话锋一转,继续说:“不过你说得对,针对这些违法现象,就是不能放松,要加大打击力度和处罚力度。”
2016年12月30日卸任重庆市市长的黄奇帆,在主政期间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在黄奇帆看来,产品质量的问题并不是某个环节的独立问题,而是牵涉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团、生产和销售区域这三个环节,必须“三管齐下”,标本兼治。
加大企业违法成本
在产品质量方面,提升违法成本,加大对假冒伪劣行为的处罚力度,不仅是政府的做法,也是一些企业的心声。
“这几天,陕西奥凯电缆事件你也关注到了吧?你怎么看这件事情?”执法检查期间,在见到重庆鸽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夏华的时候,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高翔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我这几天也看到了关于陕西奥凯的新闻报道,因为行业原因,一直在关注。通过低价中标的方法拿下订单,而这样的价格根本不够工程的成本,要想赚钱的话,肯定就会偷工减料。”夏华说。
夏华坦言,陕西奥凯电缆事件,不仅让企业付出了沉重代价,还威胁到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破坏了行业信誉。
“对假冒生产厂家的生产、销售等侵权行为,产品质量法规定的惩处力度和手段还不够,违法厂家往往处罚过后又照常生产假冒产品,死灰复燃。违法成本偏低,不能有效打击和震慑假冒行为。”夏华建议,修改产品质量法中的相关规定,提升企业的违法成本,增强法律的威慑力。
重庆渝安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周亮同样希望通过修改法律,进一步对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这也是对守法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
陪同检查的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梅克保认为,产品质量法有需要修改完善的情况。
“产品质量法已颁布实施23年,距离2000年修订也已时隔17年。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质量工作形势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产品质量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执法实践不相适应的地方,有些条款和规定已经严重滞后,比如激励不够、处罚太轻等,急需修改完善。”梅克保说。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监管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更重要的是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检查组指出。
之所以有这样的结论,是因为执法检查组在检查期间发现,一些做得好的企业,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重视产品质量监管。
重庆秋田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刘一认为,产品质量法在公司发展壮大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一方面,公司通过全面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切实履行好自身主体责任,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营造了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给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刘一介绍,公司自1993年成立后,在发展过程中,通过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标准化战略、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加强技术创新来降低质量成本、抓检测中心建设等途径,确保了产品质量的稳定。
“我的观点是有数据支撑的。近三年来,质量成本下降1200万元左右,工伤事故损失额下降20%,产品一次交检合格率同比提升5%,质量成本损失同比下降11.5%,公司的产品市场占有率逐年提升。”刘一说。
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过程中尝到甜头的,除了重庆秋田齿轮有限责任公司这样的生产者,还有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这样的销售者。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谦告诉执法检查组,重庆百货通过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组建专业质量监督队伍等方式,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产品质量法,大力实施“质量强企”战略,从多方面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管。
何谦介绍,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方面,公司制定了《商品质量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质量投诉管理办法》《商品进货验收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对商品售前、售中、售后的全过程进行有效质量监控。特别是健全售后服务保障制度,实行了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
“公司通过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广受消费者信赖与喜爱,实现了长足发展。2016年,公司销售398亿元,利税突破14亿元,连续14年跻身‘全国零售100强’行列。”何谦说。
维护群众质量权益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可以让企业受益,缺失主体责任则会造成“三败俱伤”的局面。其中,最直接的受害方就是消费者。
“去年,我的朋友在新房装修完毕之后,在璧山区某商场买了一款空调挂机。去年12月3日凌晨,该空调在没有开机的情况下,控制板线路突然起火,引发火灾,将新装修的房屋及家具、家电烧毁。”在执法检查组召开的消费者座谈会上,来自重庆市璧山区的覃勇讲述了他身边的故事。
“2014年4月初,我的亲戚在某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台价值890元的热水器。2014年11月20日在为两岁的小孩洗澡时,孩子被热水器喷出的热气烫伤,从面部到脚部均被损伤,十分严重。”消费者喻军说。
……
重庆市消费者所经历的一些遭遇,在执法检查赴其他省份的前期调研中也有所发现。
执法检查组指出,我国产品质量水平总体不够高,标准水平和可靠性不高,假冒伪劣屡禁不止,涉及百姓安全和身心健康的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假冒伪劣等质量违法行为,既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使得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无法发挥作用,企业没有动力进行创新和研发,也使得消费者不愿甚至不敢消费,无法有效发挥内需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可以说,老百姓、企业、政府“三败俱伤”。
“开展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有利于推动企业更好地落实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更好地履行保证质量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生产和销售更多安全优质的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质量权益。”梅克保说。
需要说明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对象是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由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监督。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赴地方执法检查,主要是通过了解法律在地方的实施情况,监督国务院和“两高”的工作,不对地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检查、作出评价、提出意见,不接受处理具体个案问题,不反馈执法检查结果。
但这些个案仍然有着重要的价值。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个案,才能更加形象地了解情况,对产品质量法的贯彻实施情况作出总体评价,指出并分析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在最后的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执法检查组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