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江必新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庭长。
二、任命景汉朝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庭长。
三、任命李少平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庭长。
四、任命张述元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庭长。
五、任命王旭光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
六、任命虞政平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免去其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七、任命李广宇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长。
八、任命王锦亚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长。
九、任命刘竹梅(女)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
十、任命万永海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
十一、任命张明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
十二、任命杨永清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
十三、任命彭锐、于同志、绳万勋、郭载宇、张艳(女)、邢海莹(女)、汪军、刘京川(女)、潘杰(女)、王丹(女)、李玉林、杨卓、梅芳(女)、曹刚、武建华、晏景(女)、李涛、阎巍、杨科雄、仇晓敏、崔晓林(女)、白雅丽(女)、刘慧卓(女)、李晓云、陈宏宇、熊俊勇、王连祥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四、免去刘学文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十五、免去戴长林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十六、免去张玉娟(女)、韩延斌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