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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的发言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吴德刚

(2016年12月4日上午)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6年12月5日 16:50:22

图为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吴德刚在2016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60多年前,毛泽东同志在这里亲自组织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值此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在这里召开座谈会,对于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义重大而深远。下面,我着重从历史经验和启示的角度,就全面有效实施宪法谈点体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的制定发展历程,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紧紧相连,与党的不懈奋斗史、理论创新史、自身建设史密不可分。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法制建设,早在瑞金和延安局部执政时期就制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和《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为党在全国执政积累了宝贵经验。革命取得胜利、新中国成立前夕党领导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成为团结全国人民共同前进的政治基础和战斗纲领,发挥了临时宪法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后,党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迅速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发展国民经济的同时,及时把制定宪法的任务提上党和国家重要议事日程。1953年1月,成立了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宪法起草委员会,着手组织起草宪法草案。毛主席曾郑重地说:“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从党的主席到一般老百姓都要按照它做,将来我不当国家主席了,谁当也要按照它做,这个规矩要立好。”毛主席还亲自带领起草小组集中到杭州进行起草工作,其间夙兴夜寐,呕心沥血,为之付出巨大的辛劳。宪法草案初稿形成后,中央组织了各方面代表8000多人并交付全国人民讨论。1954年宪法,全面总结历史经验,凝聚了全国人民的意志和智慧,是治国安邦的重器。习近平总书记曾高度评价《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近代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为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行的英勇斗争,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中国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历史变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邓小平同志总结历史正反两方面经验,深刻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根据新时期新要求,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现行宪法。1982年宪法序言,通过叙述中国近代历史发展事实,进一步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并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加以确定。此后,宪法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改,更加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历史最能给人以深刻启示。党执政的历史告诉我们,只有维护宪法权威,才能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只有捍卫宪法尊严,才能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只有保证宪法实施,才能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人民共和国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告诉我们,保证宪法全面有效实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人民立场是党执政的根本立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从本质上讲,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宪法全面有效实施。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保证宪法全面有效实施,必须以钉钉子精神,坚持不懈抓落实,锲而不舍,不断提升贯彻水平。全面有效实施宪法,要求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宪法才能得到坚决落实,才能深入人心、赢得人心,也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历史还告诉我们,保证宪法全面有效实施,必须坚持将保持稳定和与时俱进结合起来。保持宪法的稳定性,是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条件,是维护国家安定的重要保证。宪法对国体、政体、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根本原则的规定要牢牢坚持不动摇,确保宪法稳定性和权威性。同时,在实施过程中也必须紧跟时代步伐,不断与时俱进。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的生命力。

    当前,面对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必须坚持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贯彻实施宪法,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宪执政。只有将宪法实施置于国家民族发展战略高度,融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两个一百年”伟大目标的奋斗之中,才能取得更加全面的效果。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宪法法律。党史工作部门和党史工作者将坚决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对宪法制度和宪法精神的研究宣传,为推动宪法全面有效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