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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的发言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郑淑娜

(2016年12月4日上午)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6年12月5日 16:49:40

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在2016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刚才,我们共同见证了“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的开馆仪式,回顾了60多年前毛泽东主席带领宪法起草小组,在西子湖畔起草“五四宪法”草案时许多珍贵的历史画面和文物资料,我们仿佛进入了新中国宪法发展的历史长河,徜徉其中,抚今追昔,给了我们很多启迪和教育,愈加感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可以说,杭州是“五四宪法”的孕育地,今天我们在这样一个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地方举行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具有特殊的意义。

    “五四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也是中国的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规定了新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为国家治理和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根本法的地位。正如毛泽东同志指出的:“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现行宪法在继承和发展“五四宪法”的基础上,深入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体现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党的正确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的统一,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适应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四年前的今天,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宪法的重要地位,他指出,宪法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宪法的这一地位决定了宪法必须要得到正确有效的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着保证和监督宪法实施的重要职责,法制工作委员会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开展有关法律案的起草、修改、研究及审议服务工作,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合法性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当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参谋助手,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保证宪法的实施,就立法工作而言,我们感到主要要加强两个方面的工作:

    ——以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实施,保证宪法确定的制度和原则得到落实。完备的法律就要求国家生活各方面的重要法律应当齐全、法律应当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法律之间协调统一。这就要求:一是宪法明确规定要制定法律的应当全部落实(宪法规定了45处)。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本届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制定修改了一大批重要法律,目前正抓紧编纂民法典,还要加强社会领域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一系列立法。三是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现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特别是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党中央重大改革决策的立法任务。四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毛泽东主席当年领导制定宪法时说,搞宪法是搞科学。他提出了制定宪法,采取领导机关的意见和广大群众的意见相结合的方法。这些对我们今天做好立法工作仍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提高立法质量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一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二要始终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特别是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三要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使法律规定符合规律。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保证宪法正确有效实施。备案审查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保障。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全社会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规范性文件的合宪合法性的关注越来越高,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更加紧迫。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这一要求,近些年来,我们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逐步扩大主动审查的范围,认真研究和办理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并进行反馈,建立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同时加大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和培训。通过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确保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符合宪法法律,推动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是国家稳定发展繁荣的根本保证。法制工作委员会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制工作机构,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是责任所在、使命所在。我们要在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努力工作,不辱使命,为宪法的有效实施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