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光铁:建议进一步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
中国人大网讯 7月1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车光铁审议时建议进一步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
车光铁委员说,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是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水平和保护效果得到了明显提升,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发挥了非常重要的带动和保障作用。但目前,基层在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制度体系、管理模式、保护机制、开放利用等方面,仍面临一些共性问题和实际困难。对此,我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三点建议:
第一,建议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法规体系建设。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明确提出了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行“一区一法”管理,但目前仍有一些保护区还没有做到“一区一法”。对此建议,结合新立法法实施,进一步推动地方立法工作,全面推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立法进程,并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同时建议,将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纳入地方立法授权事项,由各设区的市单独制定符合区域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切实加大依法管理力度。
第二,建议进一步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目前各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模式各有不同,既有行政和事业单位建制,也有企业化管理模式。有些保护区集多种职能于一身,甚至需要以经营和创收作为主业来支撑保护区的正常运转,由此导致保护和管理的职能明显弱化。对此建议,进一步推动自然保护区分级管理体制和综合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完善考核问责和奖惩机制,明确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管理机构、人员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管护能力和水平。
第三,建议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力度。近年来,由于盲目开垦,环境污染及生物资源过度利用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湿地面积和功能明显减少和下降。对于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相对于森林等资源恢复所需的几十年的建设期来讲,成本和效果等更有优势。对此建议,进一步加快推进湿地保护区的保护和恢复工作,深入开展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因地制宜切实做好湿地资源的抢救和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