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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晔晖: 细化红十字会职责并明确其应承担的义务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6年7月1日

中国人大网讯 6月29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何晔晖审议时建议细化红十字会职责并明确其应承担的义务。

何晔晖委员表示红十字会法修改非常必要。她提出了四点具体建议:

第一,建议本法制定能够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处理好本法和红十字会章程的关系,把章程中已经比较成熟的需要让社会和人民群众了解的内容吸收到本法中。把立法过程和执法过程作为一个让人民群众了解红十字会工作、参与红十字会活动的过程。现在的法律草案总的感觉还是相对原则一些。

第二,建议修改本法第三章职责部分。希望能够结合当前红十字会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与国务院2012年《关于促进红十字会事业发展的意见》以及最近一个阶段常委会审议的与红十字会有关的相关法律如慈善法等做好衔接,增加相应的内容,特别是第11条关于红十字会职责。这一条基本上没有做大的修改,只是个别文字的修改。刚才几位委员发言当中已经谈到了,现在红十字会工作增加了很多内容,包括遗体、人体器官的捐献、开展民间外交、干细胞研究等。希望结合当前工作,细化相应的职责。同时在这一章当中规定有关红十字会享有的权利,建议明确红十字会工作应该承担的义务。总之,我认为这一章内容显得单薄了一些,建议进一步细化。

第三,建议修改第五章经费与财产的第20条,“红十字会为开展救助工作,可以依法进行募捐活动。”建议这一条中增加有关程序性的相关规定。因为现在人民群众对募捐包括国际募捐,究竟是按照怎样的程序进行,如何管理和使用,不是很清楚,意见比较大,容易产生异议。希望在这一条当中能够细化相关的规定。

第四,建议修改第23条,增加对经费的使用范围的具体条款。现在的条款中规定“红十字会的经费使用应当与其宗旨一致”,这个规定太原则。红十字会的经费应该用在哪些地方、用在什么范围、用在哪些活动当中,建议在法律当中进一步明确。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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