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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新:要明晰红十字会和政府的关系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6年7月1日

中国人大网讯 6月29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方新审议时认为修改红十字会法非常必要,建议明晰红十字会和政府的关系。

方新委员提了几点建议:

第一,要明确红十字会的属性和法律地位。与其他社会组织相比,红十字会比较特殊,它既不是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或者下属事业单位,又和共青团、妇联等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不一样,它既是国内的一个社团组织,又要遵守国际红十字会的章程。所以明确它的属性和定位,包括它的法律地位,对红十字会事业发展和工作开展是特别重要的。关于属性,我同意有的委员的意见,也建议将第2条改成“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团体”,它比救助的面更大。关于定位,红十字会应该是公益性、非营利的社团法人。其实在我国,现在红十字会在国家层面比较清楚,但是到各级是不够清楚的,应该予以明确。

第二,跟定位直接有关系的,是要明晰红十字会和政府的关系。长期以来,从各级政府角度讲,相当一部分是把红十字会当成了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或者是下属单位,对红十字会有支持也有很多干预,比如当成人事安排和干部安排的一个单位,直接调拨红十字会的资产等,这是不合适的。从红十字会的角度讲,它的独立性不够,相当多的地方红十字会较多地依赖政府的支持,缺乏锐气和勇气去主动开展工作,而且官僚化和行政化的倾向是存在的,公众对此也有较多诟病。在这部法里我们应该更清晰地阐述政府与红十字会的关系。政府和红十字会应该是伙伴关系,红十字会作为政府的助手,协助政府组织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和其他相关的职责,政府应该支持和监督红十字会的工作。

第三,要理顺上下级红十字会的关系。红十字会是县级以上按行政区域建立的,但红十字会确实又需要系统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特别是在重大的灾害救援、跨界救援的时候要有统一的指挥和调度。因此,如何既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监督又要使红十字会有一个更完善的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的指导和资源的调配,是需要认真研究的。

第四,影响红十字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其队伍建设。现在红会的队伍力量相对比较薄弱,人才不足。红十字会需要的人才其实是要有很高的水准。当然需要有专业知识,不仅是卫生方面的知识,也包括经济、法律、外交等各方面专业知识,具备这些知识的人才还需要有人道主义精神,有奉献精神。现在红十字会的人事制度和队伍的状况制约了它的发展,如何在人事制度的变革上有一个比较大的突破,在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上有更有力的措施,都需要认真研究。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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