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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光铁:建议进一步推动普法形式创新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6年4月29日

    中国人大网讯 4月26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六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车光铁审议时建议,进一步推动普法形式创新。

    车光铁说,近年来,特别是“六五”普法全面开展以来,国务院有关部委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为保障和促进“十二五”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目前基层的情况看,普法工作还存在务虚性和形式化的倾向,氛围不浓、创新不够、效果不佳的问题仍未得到彻底扭转。对此,我想重点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对“七五”普法和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四点建议:

    第一,建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宪法是法治的标志、基础和核心。近年来,随着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制度的实施,以及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公民意识显著增强,效果也非常明显。对下一步工作,建议:应围绕进一步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建设,重点从强化全民参与和日常宣传教育入手,进一步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和长效化建设。一方面应明确普法先从普及宪法开始,发挥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作用,带头学习宣传和遵守维护宪法,实现宪法宣传和部门普法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另一方面,针对各地基层实际,进一步丰富和创新贴近民众生活的教育方式,逐步增加一些互动性的载体和途径,使民众从被动接受教育转变到主动需要和获取宪法知识。

    第二,进一步强化普法考核评价制度。从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在政府考核评价体系中普法宣传属于慢工程、软指标,检查考核不仅缺乏量化标准和硬性约束,而且部门基本处于被动参与普法的现象。对此建议,在推进“七五”普法过程中,严格“谁执法、谁负责”原则,在加强对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这部分“关键少数人”加强法治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普法考核评价机制,制定量化考核标准,增强普法考核评价的可操作性。

    第三,建议进一步推动普法形式创新。多年来,由于导向、认识、投入、机制等多种因素影响,普法还局限于搭台子、发传单、搞咨询等传统宣传方式,形式简单、载体不多。对此建议,围绕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大普法形式创新力度,结合地域特色和群体特点,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综合运用传统媒介、新兴媒体、现场宣传、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提升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第四,建议进一步对加大民族地区普法工作支持力度。对民族地区来讲,由于语言、文字等因素影响,在教育、文化、出版、司法等诸多领域都需要通过多语种、多形式、多载体的开展工作。普法工作也面临此类问题,特别是民族地区大多数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仅靠自身的人力和财力,解决各类法律读本、宣传资料、声像制品等翻译、制作工作压力很大,对此建议,国家相关部委针对民族地区经济状况,以及需要通过双语开展工作的实际,在资金和政策上对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予以倾斜支持,确保普法教育宣传工作的有序开展。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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