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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晓武:要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观念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6年4月29日

    中国人大网讯 4月26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六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韩晓武审议时建议,要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观念。

    韩晓武说, 围绕“七五”普法决议草案提几点具体意见:一是关于决议的标题。现在用的是“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六五”普法时,用的是“进一步开展”。普法已经搞了三十年了,现在还提要“深入开展”是否合适?现在用“深入开展”是否意味着以前不深入?另外,这一次是第七个五年规划,以前能用的词(包括“深入”“加强”“进一步”等)都用过了,今后如果再搞“八五”普法、“九五”普法怎么办?为此,建议对标题进行修改。有两个方案可以考虑:一个是小改的方案,即在“深入”的前面加上“继续”两字,修改为“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也就是说,以前已经比较深入了,下一步要“继续深入”。另一个是大改的方案,即仿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办法,不用任何修饰词,直接讲“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这个方案,也可以解决今后“八五”“九五”以及更多的五年普法决议无词可用的问题。

    二是关于“七五”普法的主要内容。草案第一、二条对“七五”普法的内容作了规定。现在把宣传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七五”普法的基本任务,而且把几个门类的法都点了一遍。这种做法,看似全面,实际上缺乏针对性。首先,普法的特点,一个是全民性,一个是普及性,这两性就决定了我们的普法不是培养法律专家,更不是培养对整个法律体系都掌握的法律全才,普法的内容不应该是整个法律体系,也不应该是各个门类的法律,“七五”普法的内容重点,应该是针对以往普法特别是“六五”普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即“法治观念有待加强”来定。普法主要的任务应该是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是提高全体公民敬重法律、遵守法律,特别是各级各类执法部门依法用权、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观念和意识。普法宣传教育一定要有针对性,特别是要与时俱进,与前六个五年的普法更进一步。因此,建议普法的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能从这个角度做调整。

    三是关于“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我建议应把各级领导干部作为“七五”普法的重中之重。全民普法,普通百姓法治观念的提高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应该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观念。一个领导干部如果法治观念强,在工作中能够时刻做到尊法、依法办事,本身就是对法治一个很好的宣传,对普法就会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反之,如果有领导干部不重视法治甚至不依法办事,那么对普法的破坏作用是巨大的,而且级别越高,破坏性越大。所以,就普法对象来说,普通百姓、青少年等固然重要,但重中之重是要狠抓关键少数,把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另外,各级各类有执法权的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也应该是重点。要采取切实措施把领导干部的“普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

    四是还有一个关健词的使用问题。草案第一句话“2011年至2015年,我国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这里用的是“法治”,但全国人大作“六五”普法决议时,用的是“法制”。虽然我赞同“七五”普法与时俱进地用“法治”,但这第一句话讲的是“六五”普法,我认为还是应该尊重历史,用“法制”,这不仅是尊重历史和文字严谨的问题,而且喻示着普法工作重大的理念转变。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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