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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明:决议名称应当简明准确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6年4月29日

    中国人大网讯 4月26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六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胜明审议时建议,决议的名称应当简明准确。

    王胜明说,决议的名称是《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二五”普法决议的名称和这次“七五”普法决议的名称,除了从“制”改为“治”以外,其他文字都是一样的。虽然不同时期“深入开展”的含义实质上有区别,但从标题上字面上看不出来。而且,“加强”、“进一步加强”、“继续开展”等等词语过去都用过,原来有六个普法决议,很多词以前都用过了。考虑到普法工作今后相当长时期还需要开展,常委会有关普法的决议还要继续制定,决议的名称应当简明准确,尽可能不重复。另外,在决议中应当增加有关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的规定。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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