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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来:建立稳定权威的领导协商机构以解决国防交通问题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6年4月29日

中国人大网讯 2016年4月28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组审议国防交通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振来审议时表示,制定国防交通法很有必要,目前提供的草案基础很好,希望经过认真审议修改以后早日出台。他建议建立稳定的、有权威的领导协商机构,协调解决国防交通涉及到的问题。

刘振来委员就两个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一是要建立稳定的、有权威的领导协商机构。国防交通涉及到的许多问题是比较复杂的,比如适应平战结合、平战转换要求的交通建设规划,战时平时特殊情况下战略投送能力的预测和掌握,军队和地方的现实运力和可动员的交通潜力,军地投送能力的科学合理匹配,特殊时期战略投送的组织实施等,并涉及到很多部门、很多方面,而且每项工作都涉及到利益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解决这些问题的难度相当大,没有一个比较稳定、权威的领导机构进行统一的协调是很难达到预期目的的。现在草案规定建立会商机制,这个机制具不具有必要的权威性,能不能有效开展工作并解决这些问题,我还是很有疑虑的。会商机制是有事大家一起商量,没事就散伙了。平时谁来抓这个事情,会商之后谁来督查落实,需要很好研究、进一步论证。

二是民用运力、应召参加行动所需经费应有更明确的解决办法。应急应战交通保障任务,主要形式是动员征用民用交通力量,包括海陆空运输力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靠行政手段解决的办法已经很难适应新形势,需要立法调整动员活动中各方面利益关系,规范各级政府、军事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的义务。同时,要明确应急应战以及平时训练征用地方运力所需经费保障的来源、管理渠道等,以解决目前存在的经费解决困难问题。现在草案规定,征用民用运载工具的费用由国家承担,“国家承担”这四个字的规定过于原则,应该具体明确地拿出解决办法,并在法律中予以规范。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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