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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建国:应尽快出台《民法典》编纂工作时间表

浏览字号: 来源: 人民网 2016年3月12日

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法律委员会主任阎建国 代睿摄

  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法律委员会主任阎建国 代睿摄

  人民网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代睿)阎建国,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法律委员会主任。作为一名来自法律界的代表,阎建国在今年人大会议上关注的话题大部分与法律有关。会议期间,阎建国律师在贵州代表团驻地接受了人民网记者的采访,他表达了对当下一些法律问题的看法。

  谈《慈善法》:让慈善事业更加公开透明

  今年两会,《慈善法》绝对是最热的话题之一。3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对《慈善法》草案做出了说明。对于《慈善法》草案,阎建国认为其最大的亮点之一是让慈善事业更加公开透明,“这部法律非常详细地规范了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怎么去公开,怎么去透明,可以制约一些人通过慈善达到一些不好的目的。”其次是给愿意做慈善的人以更多的法律保障,“草案对个人和企业在税收优惠方面做出了规定,可以扩大民间慈善的氛围,让很多有爱心的人愿意做慈善。”

  对于《慈善法》的出台与实施,阎建国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第一是要大力宣传《慈善法》,第二是要做好监督工作,“如果没有监督,这部法律就会成为一部无序的法律,实施的效果也会受到影响,因此一定要有一个好的监管机制来保障这部法律的规范运行。”

  谈《民法典》:应尽快出台编纂工作时间表

  在3月9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到本年度要制定民法总则,这标志着民法总则已列入2016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对此,阎建国指出,《民法典》的编纂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事,多年来人民群众对此呼声很高,他希望全国人大可以尽快出台《民法典》编纂工作的时间表。

  阎建国向记者介绍,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于1954年、1962年、1978年、1998年四次起草民法典,均因欠缺必要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而被搁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的任务,标志着我国已具备了编纂民法典的政治环境。他进一步解释说,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解释的出台,民法典的框架已具备初步基础,制定民法典的法律准备也已经成熟了。

  上个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10位在京全国人大代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阎建国就位列其中,并且当面向张德江委员长提出了尽快出台《民法典》编纂时间表的建议。“他也很重视《民法典》的立法工作”,阎建国说,“《民法典》是现代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它的制定将是一座极具划时代意义的里程碑。”

  “您希望《民法典》最快什么时候出台?”

  “本届人大任期内。”阎建国乐观地对记者表示。

责任编辑: 孟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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