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账本”里的法治意识
按照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日程,3月8日上午,各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此前,新华社播发了《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查阅报告摘要,一个细节值得注意:“法治”“预算法”等字眼多次出现。在提及“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时,文件提到“积极推进财税法治建设。增强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的预算法治意识,将预算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预算报告关乎国计民生,被称为“国家账本”。“国家账本”中多处提及“法治”,是我国近年来不断加强财税法治建设的一个缩影。
依法管好政府的钱袋子、构建法治财政是全面依法治国在财政领域的具体体现。事实证明,用法治方式管理国家财政,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在财税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2016年是修改后预算法实施的第三年,期待增强各级政府部门实现预算报告里的“承诺”,让“国家账本”的法治意识落地生根。
(邱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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