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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蔚文:建议草案增设一章“中医药研究发展”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6年2月1日 

中国人大网讯 2015年12月27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医药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陈蔚文说,我作为中医药行业的人,对中医药这次立法倍感振奋,深受鼓舞。建议草案再增设一章——中医药研究发展。其内容建议写以下六条:

第一条,中医药研究发展要遵循中医药自身规律、理论内涵和诊疗体系,发挥特色和优势,提高临床诊疗水平和疗效。

中医药法立法的目的是促进中医药的发展,如果不遵循中医药自身的规律,促进发展的就不是中医药。

第二条,国家鼓励和支持运用包括哲学、生命科学和其他自然科学领域的知识,开展中医药的研究和发展。

中医药学是中国哲学思想与中华民族长时期医疗保健实践的完美结合,如果我们只是讲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来推动中医药发展的话,肯定是不全面的,也不符合中医药发展历史的事实和自身发展的规律。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运用科学技术研究发展中药和研发中药。

要尊重中药经过数千年实践检验的疗效特点和疗效原理,要认清中药与化学药的区别,避免盲目使用化学药的标准来检验和要求中药,避免盲目使用化学药的疗效原理来诠释中药的疗效原理。为了说明,我举一个外国研究和开发中药的例子。日本的汉方医学是基于我国中医古籍临床的经典,就是《伤寒论》和《金匮要略》这两本书的思想而形成的,本质上还是中医药。《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中的古方,大部分已经被日本申请了专利,并且把原方做成了制剂卖到全世界,赚了大钱。根据官方资料,世界中药产品市场份额中,日本的汉方制剂占了80%,而中国只占了5%,这5%中还有70%是中药的原材料,如果去掉这70%,我们就剩下1.5%了。人家把我们祖宗留下的东西当宝,原汁原味地来研究发展,而我们却看不起自己的东西,不珍惜和不懂得如何正确利用自己祖先传承下来的瑰宝。

其实道理很简单,如果我们以西方油画来标准化国画,国画一钱不值。同样道理,如果用西方医学来标准化中医药,那中医药什么都不是。我们自己不遵循中医药自身的规律,倒是外国人比咱们还遵循,并且做得很到位,把中国2000多年前的古方申请了专利要拿来研发,外国人比我们还清醒,难怪他们占国际市场份额的80%,我们占国际市场的5%。这是很不正常的,有点不可思议。

第四条,中医药经典著作和历代专著经历了数千年的实践检验和历史沉淀,大多数的中药和方剂是安全有效的。对古代中医经典专著中现在记载的中药和方剂,可以按剂型改变类新药的要求来进行研发和审批,古代中医经典专著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行业专家论证和认定。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调查、收集民间安全有效的传统诊疗技法、方剂、中草药和学术流派,并加以整理提高和推广应用。这两条的提出,都是贯彻王国强局长讲的,我们立法的总体思路就是要“遵循中医药的自身规律”。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中医药国际合作研究。

屠呦呦获得了诺贝尔奖,她在获奖致词中,感叹古代最先记载青蒿治疗疟疾的葛洪生不逢时,如果是1000多年前在东晋时期就有诺贝尔奖的话,那获奖的应该是葛洪,她讲得很有道理。我们还可以再假设一下,如果葛洪真的生在现代,别说他获奖,恐怕连青蒿治疗疟疾的事情都不可能发生,为什么呢?因为他可能涉嫌违法行医。有关部门将会查他是哪个学校毕业的,有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还会问他青蒿治疗疟疾的有效化学成分是什么东西,通过什么细胞分子机制起作用的,有没有用过小白鼠做过毒理试验等等。这不是开玩笑,现实中可能比现在说得要严苛得多。

陈蔚文说,关于中医药学定义的,很关键,建议把里面“具有独特理论和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改成“具有独特理论和技术方法的传统医药学体系”,在“医药学体系”前加“传统”两字。中医药法在起草征求意见的时候,听说有人对中医药法的名称有意见,特别是蒙医、藏医和苗族等少数民族的同志,认为应该叫“中国传统医药法”,他们的意见是有道理的,但是考虑到中医药学这种称呼已经习惯了,国际上都知道,全世界通用的东西,所以还是叫做“中医药法”,我觉得也是很好的。中医药在国际上的英文是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翻译过来就叫“中国传统医学”,中医药和中国传统医药是一回事。目前,我国传统医药大国地位正在受到韩国、日本、印度、泰国、新加坡甚至欧美国家的挑战,他们正在与我们争夺国际传统医药标准等领域的主导权。如果我们自己把传统去掉,那些挑战我们的国家就不用操这个心了,因为我们自己已经开除自己了。

陈蔚文建议,把“中医药现代化”改成“中医药现代研究发展”。他说,所谓的现代化的提法本身就含有明确的目标指向,比如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现代化,是因为某些领域显著落后于国际发达国家的水平,对我们国民经济影响很大,好像50年代的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国防,所以就提出“现代化”,那是要追赶发达国家水平,目标指向很明确,并且是可客观量化来评价的。中医药现代化的目标指向是什么?我们要追上西医药的水平?不太对。在美国,他们把自己的西方医学叫做“常规医学”,或者叫做“正统医学”,没叫“现代医学”。连人家西医都没有把自己当做现代医学,我们中医药学要现代化,打算现代化去哪里?要把中医药现代化成什么样子?所以“中医药现代化”这个概念我认为是模糊的。我没有完全否定中医药现代化的意思,提出中医药现代化的初衷是好的,大方向没错,多年来对促进中医药的科技研究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的意思是,在中医药现代化的目标指向未明的情况下,我们最好提“中医药现代研究发展”,这个提法跟原来现代化的初衷不矛盾、是吻合的,是同向同行的。

陈蔚文建议在法律责任中再增设一条,“伪冒中医从事欺诈活动,谋取不当利益的,责令其停止相关活动,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没收不当利益所得。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视情加重处罚。报纸、杂志、出版物、网络等媒体以及广告部门为其欺诈行为宣传提供服务的,追究连带法律责任。”大家都知道,有人写了一本书,书名叫《把吃出来的病吃回去》,忽悠了全中国,一时洛阳纸贵,他也成了北京最贵的名中医,很多病人找他,不少病人深受其害。我们有关的部门去查了,查了半天,最后不了了之。这种打着中医幌子招摇过市、骗人骗钱的勾当绝不是个案,普通老百姓真假难辩,上当受骗后把罪名都扣在中医药的头上了,这种欺诈行为我们不能容忍,要在中医药法中立法予以规定。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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